第三零一章 打官司去[第1頁/共4頁]
而陪審員的主觀性還是很強的,特彆是在有社會和言論壓力的時候——當然法官也是如此。當外界壓力太大時,就算是陪審團做出了有罪訊斷,法官也有能夠用能夠用的法律輕判。
“冇事,我這段時候還算不足暇!我想被告會更拖不下去。”
弗倫又發起去米德湖垂釣。林克說:“那邊也冇甚麼魚,並且限定很多。不如就去我的魚塘釣。”
“傳聞對法院提出的補償主張超越一億美圓?”弗倫皺眉說。“如許的案件能夠要拖好久。”
美國的法律規定,不法獲得的證據為無效證據。比如刑事案件中,差人如果冇獲得搜尋令就去搜尋,哪怕獲得再多的證據,那些證據都是無效的。如果這些證據是關頭證據,隻要辯方狀師證明那是不法獲得的,那麼被告就根基贏了。
在庭審時林克的代表狀師隻是馬修一小我。但這個案籽實際上,是由他們三人都是林克的狀師。
馬修是要出庭的,以是這個題目,隻要他答覆最合適:“林克,你曉得庭審訊斷具有必然的主觀性。固然我們的證據相稱充分,但是分歧法合作行動很難界定。畢竟這是民事案件。”
林克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以是他對此並不嚴峻。他笑著說:“我最多就是作為證人時說幾句話。其他時候就當個稻草人罷了。”
一旦進入庭審法度,法官在很大程度上隻是保持庭審的法度,最後的有罪或無罪訊斷隻能由陪審團做出。法官最多隻是能就案件合用甚麼樣的法律給陪審團供應指導。一旦陪審員做出訊斷,法官才氣遵循既定的法律結案。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一樣。民事案件冇體例依托行政手腕取證,以是一些想要拿到的證據他們不成能那獲得。就算是拿到了,也不能作為有效證據。
這也是為甚麼富人碰到訴訟案時會禮聘一個狀師團。這個狀師團並不都是要和他一起出庭的。而是為了在證據和庭審上做過各種判定和估計,並且對案件停止闡發,謀取陪審團做出對本身最無益的訊斷。
“絕大部分能。”
“最好是那樣吧!”
當初胡爾·唐納德想要找他和解,提出能夠接管林克彆的的主張,但就是不肯承認分歧法貿易合作。因為那纔是最有能夠毀了他奇蹟的罪名。
庭前預審階段,他就去了紐約三次。一次是庭前集會,一次是證據開示。庭前集會中,馬修提出既決訊斷,成果被告辯白狀師提出提出的證據不敷以證明他告狀的“分歧法貿易合作”罪名。既決訊斷動議冇通過。
尼爾說:“我更擔憂訊斷會對你倒黴!”陪審團那玩意並不是完整公道的。
他的魚塘的魚就算是釣的是一吋長的也冇乾係。更何況他的魚塘裡另有很多的大魚呢。
胡爾·唐納德的狀師倒是在那之前找到馬修和他,提出但願能和解。胡爾·唐納德情願承認誹謗罪名,但是不承認分歧法貿易合作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