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是隻有豪門纔有狗血[第1頁/共4頁]
打工永久都冇體例出頭,她要儘快用更短的時候賺到更多的錢。她的林子在長大,再過幾年就要讀書了。她已經見地過內裡的天下,她要接兒子出來,她不能讓兒子一輩子呆在山裡。
顧淑芬和楊偉自幼熟諳,固然不是同村,倒是同個小學讀書就熟諳的。楊偉自小長得俊,顧淑芬也自小長得標緻,玩鬨的時候就常常被同窗們湊一對。當時候兩小無猜,就是大師開開打趣,都冇當回事。
顧淑芬聽到丈夫都說出這類話,對他算是真的絕望了。這個男人,她之前如何就瞎了眼看上了呢!並且竟然孩子都有了!看這女人大肚子的模樣,幾個月了吧!
但是她跟楊偉,卻背信了對兒子的承諾,趁著他睡著,偷偷走了。
楊偉在顧淑芬的逼迫下,也在他的新婚老婆的期盼中,總算簽下了父子斷絕書。
當初顧淑芬想的很好,她的統統,都是要留給兒子的。如果掛楊偉名下,楊偉另有老媽,另有幾個兄弟,到時候工廠被他們搶走瞭如何辦。
顧淑芬跌倒在地很疼,但是她的心更涼,指著楊巨大吼:“就你穿地攤貨嗎?我不也穿地攤貨嗎!我這是為了我們將來,為了我們的兒子,我們得存錢帶他過來,他今後要在這邊讀書的。”
但人的緣分,也不會那麼輕易就斷。
顧淑芬當時就哭了,哭得比顧學林還凶。
但是打工也不是那麼輕易的,找事情或許簡樸,但是討要人為很難。並且國渾家口多,最便宜的就是勞動力。顧淑芬和楊偉省吃儉用一年,也冇存下多少錢。
兩人在這四周幾個村莊都是著名的都雅,這一見麵,一個俊一個靚,很輕易就看對眼走到了一起。幾個月後,毛頭小子的楊偉就到顧淑芬家下聘求親,兩人正式拜堂結婚,還擺了三天酒宴,宴請兩村村民。
顧淑芬當時隻感覺好天轟隆,她和楊偉結婚六年多了,兒子都滿五週歲,現在竟然有人奉告她,她和楊偉不是伉儷?隻是同居?的確就是笑話,那但是鄉裡鄉親都做過見證的!
除了第一年過年,她和楊偉返來報了一趟安然,厥後就再也冇返來過。如果每年過年他們都回家,車川資就是一筆開消,還不如過年也在城裡打工,能省下了來回車費。
為了兒子的將來,顧淑芬說動了楊偉,兩人把才斷奶一個月的孩子交給了他奶奶,就跑到s市打工去。
顧淑芬當時凶暴的抓著楊偉就打:“你身上的衣服不是我買的?你每天吃的飯菜不是我燒的?我如何讓你餓到讓你凍到了?”
顧淑芬想兒子的時候,就拿著兒子的照片看。偶然候想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即飛回兒子身邊,但是隻要想到那車川資,能夠給兒子多買幾套衣服,多存點學費,她又忍下了。
她還記得當時兒子那傻愣愣的神采,大抵是第一次見一個大人哭成那樣,最後竟然抱著她安撫:“不哭,不哭,哭了不標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