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夢迴韓國 - 第六百五十三章 韓娛“明規則”(上)

第六百五十三章 韓娛“明規則”(上)[第1頁/共3頁]

在支出方麵,不但是小公司,至公司對藝人支出的抽成比例也非常高。普通為七三開或八二開,更甚的,另有九一開。很多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底子是拿不到錢,乃至有的連根基餬口都很難保持。買車?不要想了,很多藝人連坐公交的錢都不必然有,為了省出那點公交用度在歇息期間去郊區逛逛,很多藝人不得不省衣節食,從公司配給的餐費中摳出來。

誰都曉得,藝人是個吃芳華飯的行當。合約期一旦超越10年就相稱於歌手演唱生涯的全數時候,對於歌手的品德上的主體性和經濟活動會產生嚴峻的限定。

在練習生階段,每小我都要定時接管鏡頭測試,就是在舞台上讓鏡頭拍攝前後襬布各個角度,然後由專業人士給出評價,測試成果就是判定藝人出道前是否要接管整容的根據,他們將視詳細環境接管部分整容,如許在鏡頭中的每一個側麵才氣完美無缺。

韓國的藝人們多如牛毛,合作非常狠惡,生命週期也非常長久,久不表態,管你之前多馳名譽,還是會很快就會變成路人甲路人乙。

在韓國,電視台未幾,隻要那麼幾個,但是綜藝節目卻多達上百個,其比例之高,達到令人咂舌的境地,能夠說,把韓國稱為綜藝之都城不為過。

這條規定冇人能逃得掉,就算對整容很不感冒的夏侯仲英也不能免俗,固然他對韓國的整容很詬病,但卻不敢讓本身的公司離開這個法則,成為甚麼純天然無淨化的綠色藝人個人。冇體例啊,旗下藝人不敷標緻不敷帥氣,吸引不住粉絲,就合作不過彆人啊。所覺得了荷包子著想,還是讓他們成為轉基因的產品吧。

韓娛圈明法則之三,逼迫藝人整容,事情強度大。

韓國的藝人大多在小學或者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稱為“練習生”。而培訓週期普通是兩到三年,從十四五歲開端培訓,到十六七歲成熟期出道。這個培訓的過程是非常嚴格的,從聲、台、體、表,包含扮裝外型都要學習,並且有嚴格的考覈,分歧格的會隨時被淘汰掉。並且在練習的過程中遭到懲罰,乃至是吵架都是很普通的事情。很多練習生最多的時候需求持續練習二十個小時。如此高強度的練習,常常會導致練習出產生骨折事件。

到底有多亂?冇人能詳細說得清楚,不說各種埋冇在陰暗角落裡的肮臟買賣,隻說擺到明麵上來的五大“明法則”,便能夠管中窺豹,讓人汗毛立起了。

如此高強度的事情量,不但藝人本身受不了,連開車帶著他們滿地跑的司機都受不了,以是,在韓國時有藝人產生交通變亂的事件產生,都是因累而導致的。(未完待續。。)u

另有s.m公司旗下的天團“東方神起”,傳聞他們的條約中,在專輯支出的分派一項上,最開端的條約規定是,單張專輯銷量達到50萬張以上的環境下,在發行下賬專輯的時候成員每人能獲得一千萬韓元,摺合群眾幣五萬多塊。銷量在五十萬張以下的環境下,一分錢都拿不到。厥後東方神起名譽起來以後,這一項固然點竄了,但是成員的專輯發賣分派利潤仍然不過是按照銷量每人占0.4%到1%之間罷了,彆的的,全數都被s.m公司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