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莉《生命是用來揮霍的》[第3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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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縱情的享用中,女歌頌家漸漸地朽邁了,她丈夫歸天了,她再也打理不動買賣了,終究有一天她咬牙賣掉了旅店,在賣掉旅店的兩天以後,女歌頌家悄悄離世。這不是寫在旅遊指南上的故事,是我下榻旅店的汗青由來以及因循到明天的裝潢氣勢。我老誠懇實地坐在陳腐的老沙發上,背靠一段古羅馬的牆壁,悠長地諦視一張上世紀30年代的拍照作品:北非的一個夜晚,一名赤身的非洲女子,伸出她的手臂,餵食一隻餬口在他們村落的長頸鹿。裸女與長頸鹿是如此驚人的調和與斑斕,把我看得無言以對,我的心一刻一刻地變成一個幽深幽深的潭――安靜的水麵其實在顫抖密密麻麻的波紋。
一向會對本身說生命是用來享用歡愉的,嗬嗬,看了池莉的說,感覺也對呀,華侈的豐富內涵按本身最喜好的來挑選必然能享遭到很多很多歡愉呀。
筆墨纔是我的鐘情,是我自童年以來獨一屬於本身的玩具,是以,筆墨對我意義遠遠不但是表達,更是我本身的一種生命性子。比如,早在不曉得從甚麼時候開端,我就喜好上了“華侈”這個詞語。我覺得“揮”是天下上最標緻的行動,這行動的確就是蕭灑輕巧判定風雅的化身,比方大筆一揮,揮金如土,揮汗如雨,揮淚,揮師,都是如許的絕頂豪宕。而“霍”,又是如許的迅捷,閃電普通,還擲地有聲。
我乃至連大街上的“向日葵”明信片和旅遊T恤衫,都冇有走近看看。我毫不躊躇地走上了古羅馬的斷壁殘牆,在小鎮的最高處久久流連,坐看日出日落之下的阿爾勒。晚餐時候,我去一家北非餐廳,吃一種叫做“酷絲酷絲”的北非飯,漸漸地吃到很晚很晚,一邊撫玩著阿爾勒小鎮的人們,一個女人,低胸絲綢連衣裙,外套的倒是皮大衣,長長的,是冷峻的玄色;巨大的耳環在她頸項側畔搖擺不斷,與她的多條鑲流蘇的長領巾交相輝映;腳倒是赤腳,足登素淨的高跟拖鞋,染葡萄紫的指甲油,這就是難忘的阿爾勒小鎮風情了。
約莫是在三年前?或者四年前?或者五年前?我記不清楚了。自從分開黌舍的數學測驗以後,我再也不去影象任何數字。光陰、款項、春秋――統統阿拉伯數字,在我這裡,一概都是含混不清的標記。對於我來講,所稀有字都冇有首要意義,數字記錄堆集,提示囤積,而我的生命就是用來華侈的。
我是如許欣喜於本身的善變。欣喜於新印象新思惟如野草般叢生。我的否定與竄改越多,我感受本身生命的本質越有朝氣。我的戴德恰是在這裡:生命有限但能夠無窮華侈。而每一次華侈都是一次裂變,都能夠產生龐大的能量轉換,乃至無事生非到讓你喜極而泣,總之天下上統統的良辰美景,比比皆是你的意義。如此,我的人生還需求甚麼完美故事呢?我還需求甚麼數字來講明生命的豐富抑或瘠薄呢?曾經讀到過一段吉普賽人的歌謠,真是很好,他們唱道:時候是用來流浪的,精神是用來吃苦的,生命是用來忘記的,心靈是用來歌頌的。而我的歌謠,隻要一句:生命是用來華侈的。這一句能夠幾次詠歎,直到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