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勾搭[第1頁/共5頁]
宋蜜糖遲疑滿誌,隻等獵物中計,好將他生吞活剝,煎炸油烹,咳咳,錯了,是友愛交換,親熱會晤。
程時對安撫女人,特彆是陌生女人,冇有任何興趣,即便她帶著一看就很好吃的東西。以是他籌算若無其事地走疇昔,但阿誰帶著哭腔的聲音俄然喊起人來。
“這位先生,你好。”
口試!在程時的公司上班!和程時近間隔打仗!然後成為他下一個女朋友!最後結婚!
彼時,安怡正在一所狀師事件所練習,端茶倒水列印檔案,甚麼都做,忙得腳不沾地,根基不在黌舍。宋蜜糖百無聊賴,就跟著A大的門生們一起去湊湊熱烈。
她就曉得,男神老是屬於女神的,唉。
甚麼東西這麼香?
而直到現在,她仍然記得第一次見程時的場景。
程時是在一個論壇上被宋蜜糖瞥見的。
“回公司,另有事,”程時一邊說著,一邊從錢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她,“你的事情經曆還能夠,恰好我們公司缺個管帳,有興趣能夠來口試。”
宋蜜糖頓時焦急,她的目標還冇達成呢,趕緊問:“你要走了?”
蜜糖見他過來的時候,微微有些驚奇。
“安怡,我找到我的男神了!”宋蜜糖握動手機,眉飛色舞:“程時,他叫程時!你們黌舍的學長!你必然要幫我弄到他的聯絡體例,另有他是詳細環境,奉求奉求!”安怡在黌舍的時候也算半個風雲人物,門生事情和學習兩手抓,兩手硬。熟諳的人也多,固然現在已半隻腳踏上社會,可蜜糖信賴,這點小事絕對難不倒自家老友。
但是直到安怡將近畢業,也冇見她泡上個把男人。
下次?
安怡和她在同一個都會讀書。安怡的黌舍A大,是重本中的重本,宋蜜糖冇有事的時候,常常會坐車穿越半個都會,去找安怡玩。美其名曰,時候籌辦著在A大相逢一個大神,或者釣一個高富帥。
安怡感覺本身的眼皮都黏在一起,用力睜也睜不開,迷含混糊問了句:“你勝利了?”
打了半個的哈欠也縮了歸去。
跟前幾天在黌舍論壇見他的時候比擬,明天的他,真的能夠用“不修麵貌”來描述。那日見他,他的頭髮一絲不苟地梳攏在後,更顯得整張臉如雕鏤般棱角清楚,但是本日……
他奉告本身,不能看,絕對不能看。一看,他又會冇有表情吃那家飯店的鹵肉飯了!
當瞥見程時呈現的時候,她忍不住勾起唇角。
誒?
宋蜜糖早已編好藉口:“你的側臉和我的男友……不對,現在該說是前男友了,挺像的。唉,現在都疇昔了,我比來剛冇了事情,又失戀,不利透了。”
……
宋蜜糖下認識介麵:“但是放少了會有腥味的,要不改放桂……”
明天阿誰女人又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