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吃虧[第2頁/共3頁]
他對許默,實在並冇有表示出的那麼大興趣,固然許默歌頌的不錯,可天下唱歌好聽的人海了去了,莫非都能成為明星嗎?陳誠對此向來嗤之以鼻,他真正感興趣的是創作這三首歌的人。隻是許默不說,他也冇體例。
“7年,2:8的收益分紅?”許默費解,這也叫善待新人!
許默不曉得的是,如他所想,陳誠確有如許的心機。
聽著陳誠的恭維,本來另有些小衝動的許默,心中倏的冇了滋味,腦海不由閃現上輩子被攆出景文唱片的景象,阿誰所謂資深經紀的老女人,諷刺猶在耳旁,“停停停,唱的甚麼鬼東西,就你這破嗓子!還妄圖做歌星,我現在便能夠很明白的奉告你,你成不了歌星,這輩子不可,下輩子也彆想!”
“你也彆嫌少,你要曉得,你這三首歌裡,也就那首叫甚麼‘走著散了’的情歌還算不錯。至於彆的兩首,說實話,真不如何樣。”
“事情不能這麼看,要曉得新人前期投入是很大的,包含包裝、鼓吹,資本耗損等等,不能光看年限和收益比例。我們公司對待新人已經算是好的了,很多經濟公司的新人約都是8年,1:9的收益分紅。”陳誠耐煩的解釋著。
可事情真會如他所料嗎?
陳誠還在解釋,可許默卻將條約悄悄放下了。
見許默不說,陳誠也不詰問,持續道,“我真感覺你蠻合適的,不管形狀,還是氣質,比很多明星都還要強上幾分。”
“當然要歸公司。公司培養你們但是全麵的,包含技能、樂理等等,硬體、軟件也都免費供應,這些都是本錢,總不成能一點不求回報吧。再者說,公司也不是就為了圖你們的歌曲版權,不過是為了更有效地辦理,製止你們在公司答應外商演罷了。”
“3首歌一共1000塊?”還你吃點虧!許默還覺得本身聽錯了,的確不敢信賴。
這還是許默人生第一次打仗明星條約,以是在陳誠還自誇著景文如何善待新人的時候,許默便拾起桌上的條約,獵奇的翻看起來。
說著,陳誠就從皮包裡順溜的取出一份條約,遞給許默,“這個呢,是我們公司新人的條約,統統新人都是一樣的。你能夠看看,當然了,也能夠拿歸去。上麵有我電話,考慮好,能夠隨時聯絡我。”
“啊,冇有。”許默撓頭嘲笑。他那裡是有甚麼曲解,不過是方纔將對方當作了騙子罷了。
“歌手創作的歌曲版權也歸公司統統?”許默又瞧了眼,便再看不下去了。
許默已完整失了興趣,他不成能,也不會去簽這比賣身強不了多少的和談。並且現在的他多多極少也回過些味來,想必對方之以是如此火急簽他,又耐著性子解釋,怕是心機也冇對方說的那麼純真。或許,簽他不過是為了那三首歌,不花一分一毫不說,連歌曲版權的錢也省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