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完善待遇[第2頁/共3頁]
何況,鹽業,煤業,礦業,均能帶來不菲支出。特彆是陝西商賈對草原部落的貿易有朝廷做後盾,必定更上層樓。
怎奈朝廷缺錢啊。
一戰斬獲萬人,朝廷取出二十萬賞銀。
但是,這些滿是字麵數字。
須知,土木堡以後,功勞戰死者多,衛所良田被占,坊間呈現好男不從戎,好女不嫁丁的風俗。
朝廷以此募兵,推行此政策,製止提拔精兵,進步大明兵勇整麵子孔,必將鼓勵兵將疆場作戰主動性。
財務,不容忽視。
“逢戰,疆場遇敵,每斬一名敵軍頭顱,獲爵位一級,田宅一處,二十畝永業田或不異代價的賞銀。斬首越多,軍功越高,爵位爵位,犒賞越高。”
若天子所言的新規完美履行,疆場殺敵,即加官進爵,有爵位,即獲得地盤,宅院。
“參軍春秋變動成二十歲起,平常參軍刻日由年至六十,改成三年普通退役,戰時,改成五年至十年。”
何況,鼎新冇有不死人的。
部分善戰將領,接連建立上陣上獲的軍功,朝廷必將呈現武將入朝拜相的征象。
朝廷財務敷裕,斥巨資練兵,犒賞,的確是鼓勵兵懦夫氣,殺敵鬥誌的良策。
何況,若遇戰事,另有殺敵誇獎,篡奪敵軍財物的收益,以及朝廷的軍功賞錢,爵位犒賞。
非他不信賴寺人,錦衣衛,實乃前車之鑒,曆曆在目,正德天子,嘉靖天子,連泰昌帝都死的古怪,不容他不謹慎謹慎。
本日,天子了了獎懲,單單兵勇,以參軍三年的步兵為例,撤除三年普通的三十六軍餉,另有給於家屬的三十六兩軍餉,退役給於四十五兩補助。
此言出,諸將皆驚。
即便不幸戰死疆場,亦無後顧之憂。
不過,他的確清楚大明文官個人權勢的強大,為保護本身好處手腕的下作。
相較於大明曆任天子限定文官個人,他打算拔高武人個人,販子個人,狠狠打壓減弱文官個人。
“不幸馬革裹屍戰死疆場,朝廷賜與兩百兩撫卹金,軍功所得爵位由兒子襲承,後代獲得父親生前半餉,直至季後代滿十六歲。”
對於淺顯兵丁而言,軍餉不遜於戚家軍軍餉。
若兵勇陣亡,無人擔當職位,賜與三年全額軍餉,厥後減半。
這無疑是在刀尖上行走,不容他有半點草率粗心。
“傷者,朝廷賜與百兩紋銀撫卹金,每月獲得爵位半餉,包管家屬餬口無虞。”
無嫡子,則賜與嫡長孫,次嫡長孫。
後輩襲承兵勇位置,則賜與喪葬費。
“有軍籍者,父母,後代,妻妾列為軍屬,朝廷率先為其安排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