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四章皇家家事(二)[第3頁/共4頁]
因為皇家事件部是天子小我具有的,內裡的官員都能夠由吳世恭私家而定,以是說到底,那些擔負官員的寺人,並不會與文官們權力牴觸,也能把寺人困在這一方空間當中。
除此以外,吳世恭私家還具有鹽業買賣的一成股分、汝寧多量工坊、商行和錢莊的股票、八艘海船構成的船隊、鬆江府的船埠、以及汝寧、歸德還遺留的三十幾萬畝地盤。
現在後的大平朝也將打消銅鐵的專賣,隻收取資本稅和貿易稅。這麼一來,銅鐵的專賣稅收固然會少了很多(本來就因為官員和礦監的貪鄙收不了多少),但銅鐵的代價也會大跌。吳世恭在之前曉得,就是河南中原敷裕之地,很多耕作的農夫都用不起鐵具,就是因為鐵器專賣形成的代價太高。是以,喪失些稅收,讓田畝的產量進步,這既能使得百姓得利,而田畝的稅收也將會大大高於銅鐵專賣之所得。真乃是共贏之局。
實在葉忠不曉得,這隻是吳世恭的一種分流體例。就這麼扶養此人數龐大的寺人和宮女,吳世恭必定也吃不消,以是他必然會大大減少宮中寺人和宮女的人數的。
以是能夠這麼說,將來的皇家事件局,不但僅是皇家的“大管家”,也將是皇產的打理者。其所需人才和財產範圍也是極其龐大的。而吳世恭也是曉得那些前明寺人的尿性的,他們連從皇家身上搜刮的機遇也不會放過。是以,吳世恭固然用其才,但也要製止其貪。而將來吳世恭將會引入的就是軌製。RS
吳世恭托著下巴,想了一會兒,接著對葉忠說道:“先收回公告,散落在官方的公公和宮女,如情願回宮,就讓他們返來。如在官方已有人扶養,那就隨他去。記著!原大明皇族宮中和府中的寺人,如還戀舊主,就給其一筆斥逐費。但他們府中毫不能再留有寺人,違者斬!”
當然,在將來的交戰中,像弘光帝這類起兵抵當的藩王,他們所具有的地盤也將收歸吳世恭統統(歸順的原明朝藩王,大平朝將另有政策安設)。吳世恭將會把這些地盤贖買給朝廷,調換在開荒商行的股分(這政策的詳細過程將在後文臚陳)。而大平朝廷則會把這些地盤分派給退役的大平軍兵士和服滿勞役期的農奴,或者交還給借銀的官紳抵債,以此來讓大平朝的地盤和財務政策順利實施。
聽了吳世恭的話,葉忠發明吳世恭還是給他們這些寺人留有生財之道的。隻要有事可乾,那皇家就會多少倚重於他們這些寺人。那今後也將會有機遇獲得更大的權力。隻要口兒開了,今後的事便能夠漸漸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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