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金允浩的選擇[第3頁/共4頁]
歸正統統都是金允浩的小我行動,影響不到他。
以是在對方膠葛的環境下,我做出了鳴槍表示的決定。
他拉著就要發怒的申東海,一同分開了辦公室,而分開時,他手中卻多了一個檔案袋,方纔宋恩智在桌下遞給他的。
而這類環境,都是韓國公眾的刻薄要求形成的。
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嫌費事”!
金允浩曉得,他目前的處境非常不好,大查抄廳彷彿已經放棄了他,很有能夠已經做出體味雇他的決定。
當時我正在趕往庇護證人的途中,心中非常擔憂證人安危。但是期近將達到證人家的時候,卻碰到了劇組封路拍戲。為了節儉時候,我不得不棄車,徒步穿過那條路段。
嘗試了幾番,金允浩都冇有衝破記者的防地。
樓下,金允浩本不想答覆記者的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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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金允浩想要持續查案的設法,他既不支撐,也不反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金允浩作為。
羅文山不支撐無所謂,隻要不反對就好。
現在已經不止是一個查察官開槍的事情了,顛末金允浩剛纔的發言,已經上升到對警務職員配槍、利用槍支需求性的會商了。
羅文山也是個老油條,事情了這麼多年,金允浩的心機他一猜就透。
聽完金允浩的這段發言後,那名記者立即詰問:“您的認識表述的非常清楚,就是不悔怨開槍決定?”
金允浩臉上還是掛著笑容:“嗬嗬,不好認識,讓你難做了。……屁王,我們走吧。”
金允浩笑著搖了點頭。
他親身遴選的三名部屬,尹國洪對他避之不及,秘書李慧娜態度大變,全程都冇有跟他說過一句話,自顧自的在那對著鏡子扮裝。也就宋恩智好點,多少看在曾經公事一天的情分上,給了他卷宗的影印件。
如果有了尹國洪的插手,他調查起案件來會高效很多。
我曉得這是他的事情職責,可庇護證人安危,也是我身為查察官的事情職責。
各位,再見!”
在碰到劇組事情職員的第一次禁止後,我向他表白了身份,並且十清楚白的奉告對方,我正在辦案。但是對方卻還是禁止我,乃至跟在我的前麵,抓著我的衣角,不讓我通行。
金允浩無法苦笑了一番。
公眾對槍支利用環境非常看重,乃至達到了刻薄的境地。
探清了羅文山的態度後,金允浩冇有懊喪,反而鬆了一口氣。
金允浩構造下說話,正色道:“起首,開槍事情失實,昨晚在劇組拍攝現場,我的確鳴槍表示。
看看吧,現在內裡執勤的警務職員,他們帶的都是些甚麼設備——繩索、警棍、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