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劉猛獻策[第1頁/共3頁]
後軍多數督李定國先說道:“陛下,雖說全軍未動,糧草先行。然孫子兵法亦有雲: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軍食可足也!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萁稈一石,當吾二十石。
然兩廣之地,山多路險,非平原地區可比,想秋風掃落葉般迅結束戰役,非常困難。時候一長,就必須向百姓征糧,百姓如果不肯意,常常便會呈現打劫和搏鬥。
荊部尚書白鐵發起,儘快修《大秦律》,獲得了秦牧的必定。
這些律令對販子帶有嚴峻的輕視,或者說清楚就是把販子當作了能夠肆意宰割的羔羊,逼得販子紛繁采納了‘附籍’的體例。
之前大秦根基是在相沿明朝的律法,有關於明朝的律法,秦牧做會昌知縣時看過一些,基中的律令條目,多數是明初洪武朝訂正的,厥後嘉靖等朝又作過幾次彌補。
或許這就是文官與武將的分歧之處。
大明律中還將天下戶口分為民、軍、匠、灶等籍。要申明的是,明朝的軍籍,並不但指現役甲士,而是包含他的家人以及子孫後代,一但你成了軍籍,那麼你家世世代代都是軍籍。不得變動。並規定‘娼、優、隸、卒’這些賤籍之人及其子孫,概不準入考、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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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容在金鑾殿上請戰,秦牧不置可否。並轉開題,與大臣們商討起內政民生題目來;
接著又商討了一些民政,以及來年春耕的事情安排,早朝結束。
不過他不會當即在金鑾殿上,宣佈打消這些戶籍分彆,有些事情你去做就是了,冇需求在做之前就弄得天下皆知。
李定國雖是“民軍”出身,但治軍有方,熟知兵法,頗在儒將之風。
團體而言,這是一個非長年青,富有生機而又不失慎重的中樞決策層,進取心很強。
但秦牧又深知,報酬的分彆這些品級,是一種極其不公允的征象。一樣會導致很多隱患,倒黴於全部社會的安康展。
固然上在政策,下在對策,但“販子”的身份隨時能夠被拘繫,經商實際上成了一個見不得光的職業。
但總的來講,大明律充滿著朱元璋的小農認識,有些條則已經很不應時宜,比如販子不得著錦,乃至明文規定‘能夠直接拘繫那些不事出產,專門處置末業’的販子等等。
秦牧才說道:“諸位大臣,戶部無糧,而兩廣以及雲南再拖下去又甚為不當。本日把諸位大臣召來,首要便是要商討此事,諸位有何建議,便請暢所欲言吧。”
武將考慮題目,更側重於戰役勝負本身;
這對工貿易的展極其倒黴,要想推開產業反動,先就要消弭這些輕視性法律條則。
隻要儘量製止官兵擄掠,就能與本地百姓保持比較傑出乾係,他們固然被迫強賣,但畢竟能拿到銀子,信賴便不會再冒死與我軍對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