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定居尉氏[第1頁/共4頁]
這一次,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深思著,在蔡府住上一段日子,有能夠的話,我把太爺從蔡文燁手裡要返來,總不能一向讓蔡文燁佳耦帶著我太爺,長此下去,恐怕我太爺眼裡隻剩下姥姥姥爺了,再長大一點兒,很能夠親爹孃都不認了。
顛末我高祖父和高祖母兩小我的鞠問,我太爺說出了實話。我太爺說,他從客歲開端和府裡的一個護院武師學武,明天他師父說,也就是那位護院武師說了,拳腳套路已經全數教給來了他,接下來就是苦練,綁沙袋是苦練的第一步,沙袋綁身上今後,除了沐浴以外,連睡覺都不能再摘下來。
通許縣,和尉氏縣一樣附屬於開封府統領。通許縣在尉氏縣東,偏北,屬於尉氏縣的鄰縣,兩縣間隔大抵在七十裡地擺佈。當然了,這是疇昔的路程間隔,現在人丁多了,間隔相對能夠會近上一些。至於這個間隔題目,但願各位朋友不要叫真兒。
同年七月,也就是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壬申年七月。我高祖父一家,搬家尉氏縣,宅子就在蔡府中間。至於三王莊那所老宅子,我高祖父捨不得賣,就那麼留著,讓村裡人照看著。他總感覺那纔是他的家,尉氏縣這裡隻是臨時的,等我太爺長大了今後,他們還要舉家搬歸去的。因為,那邊纔是他的根!
最後我高祖母拗不過他們父子兩個,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我高祖父一回家,我高祖母就苦口婆心勸他,我高祖父老是說一句,你彆管咧,俺內心稀有兒,拿銀子不乾活兒,俺都麼臉往店裡去咧。
伉儷兩個這一次在蔡府住了能有小半年,我高祖父再一次受不了那總被人服侍的日子,就試著跟蔡文燁籌議,把我太爺帶走。蔡文燁疇昔就分歧意,現在和我太爺有了更深的豪情,更分歧意了。
搬來尉氏縣今後,總得過日子,總不能每天上蔡府蹭飯吃,蔡府家大業大的,就是我高祖父一家蹭一輩子飯,也冇人說甚麼,但是,我高祖父不是那樣兒的人,他閒不住,享不瞭如許的清福,就想著找點事兒來做做。
說是到店鋪裡打雜,實在就是個意味性的,你愛乾就乾點兒,不愛乾也冇人管你,店裡多我高祖父一個未幾,少他一個也很多,不過,每個月的薪水倒是一分很多拿。
又一個兩年後,也就是1877年,清光緒三年,丁醜年。我高祖父這年五十歲,我高祖母三十二歲,我太爺十歲,這一年春,我高祖父正式教我太爺驅邪抓鬼的本領,但是,我太爺不如何喜好,他更喜好舞刀弄槍,整天半夜前還在院子裡打拳練武,管都管不住。
我高祖母的二哥自從蔡府鬨凶這件事今後,非常看好我高祖父,說我高祖父有破案的腦筋,想我高祖父跟他到衙門裡謀個差事,隻要去,起碼也是個捕頭。但是我高祖父不如何喜好和官府裡的人打交道,直言回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