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開頭的話[第2頁/共3頁]
俄然想起一個朋友說過的話,他說,人真是一個奇特的植物,你越是討厭某種東西,到頭來越是對它喜好的不可,你越是討厭某種行動,到頭來,你就會成為這個行動的仆人。
他說的話有必然的事理,想當年,我向來不抽菸,也最討厭彆人在我的麵前抽菸,直到有一天,我也開端抽菸,便已經健忘當初討厭抽菸的阿誰我現在逗留在那裡。我嘗試過驀地回顧,無數次的尋覓,仍然冇能找到屬於本身最純粹最天真的那段光陰。
送走這些冇有規矩的傢夥,我會再次徘徊在隻屬於我本身的天下裡,縱情的高歌,任憑不明以是的路人向我送達過來他們非常的目光。
開在不著名的路上,一嚮往前開,我也不曉得我的起點會是在哪,我隻曉得,我需求往前,人生就這一條路,你除了前行,彆無他選。
我喜好寫這一類的文章,不消決計的測度讀者過量的心機需求,他們能夠停下倉猝的腳步轉頭向我這邊立足,他們亦能夠與我擦肩而過,權當我是陌路人,但是,當你們走累了停下安息的時候,或許,這時,你們會驀地回顧,發明我一向停在這個處所,等候你們的發明。
這是一本毫偶然義的小說,冇籌算把它進獻出去,權當是茶餘飯後的一段小憩,消磨光陰的東西。人生不免會呈現一段悲觀或者懶惰的光陰,倒不如趁著這一小段時候來品品茶,或嚐嚐朋友帶來的零食,然後看一看這本破裂的書。
我最喜好的應當是自駕遊,從拿到駕證的那一刻起,我才曉得,本來天下上最為貴重的東西除了生命以外就是它了,它就是我用生命換來的,既然我支出了這麼大的代價才換到它長久的伴隨,那麼我就要好好的操縱它,讓它實現本身最大的代價,為此我丟棄了長此以往伴隨我的單車,換上一輛極新的並不太豪侈的小車。
偶爾會有一些車輛在我的身後冒死響著喇叭,對於他們的氣憤,我涓滴冇有任何的感到,耳朵裡的音樂響徹全部天空,我還來不及把每一首動聽的曲子聽到內心,哪還會有表情去聆聽這個不快的天下帶來的喧鬨的聲音。
我喜好單獨一人看夜空的星,我喜好一小我走在偏僻的鄉間巷子上,那樣我會嗅到不著名的花香,能夠聽到小鳥的竊保私語,那是一種舒暢,更是一種非常的享用,或許如許的餬口在你們眼中看來是多麼的無聊,多麼的愁悶,但我喜好,我喜好就夠了,何必去在乎你們的觀點。
我不太喜好喧鬨的人群,相對而言,僻靜與喧鬨纔是我的所愛。
終究還是找到一個超出他們的機遇,當我的車子與他們單車齊驅並行時,我看到他們的耳朵裡塞著耳機,那音樂的聲音已經穿超出車子厚重的玻璃傳到我的車裡,這一刻我有一種似曾瞭解的感受,那感受讓我壓抑,讓我難過,因而,我的淚便混著這些東西落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