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哨兵[第1頁/共3頁]
“會不會有傷害?”葉黛不放心腸問道:“還是算了吧!”
丁塵搖了點頭,蹲下來細心察看麵前的巷子,過了一會才說道:“你留在這裡?我疇昔看看。”
丁塵想了想,向葉黛問道:“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此中一小我的衣服看起來還是新的,能夠看到較著的摺痕,走起路來收回一陣陣很較著的摩擦聲。
丁塵搖了點頭。從老爹給他的輿圖上便能夠看得出來,那座已經燒燬的都會在公寓的另一個方向,就算有流浪漢也不成能繞出這麼遠來,這但是足有上百千米的直線間隔。
“我看行。”穿新衣服的人說道:“還得把洞子裡好好熏一下,昨早晨睡覺的時候,我一向感覺有蟲子在身上爬。”
商隊每次過來,都會帶來幾雙像丁塵腳下軍靴那樣的皮鞋,但是代價凡是很高。很少會有人捨得互換,葉黛有一雙父親疇前留下的皮鞋。但是一向捨不得拿出來穿。比如此次曉得要在雨中行動,她就直接穿草鞋出來了。都是在內裡跑風俗了的人,腳丫子冇那麼金貴。
木底鞋另有一個很首要的缺點,那就是冇有柔韌性,防滑機能也不好。為體味決防滑性,很多人會在鞋底上麵刻上斑紋,以增加摩擦力。但是這類斑紋凡是都是直的,款式也很簡樸,很少有人在這上麵花太多心機,畢竟木頭底很輕易磨損。斑紋太多也會降落鞋底的堅毅程度。毫不會像這個足跡上麵斑紋那麼清楚。
“差未幾。”另一個穿戴新衣服的人說道:“我看內裡的東西未幾了。”
說到這裡,兩小我都嘿嘿笑了起來,話題也開端轉向好孩子方向,對於丁晨來講,天然也就冇甚麼偷聽的代價了。
葉黛冇見過穿鞋的野獸,以是她很肯定留下這個鞋印的是一小我。
“背景吃山,靠水吃水,我那件衣服破了,總不能光著。再說我們在這類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處所守著,總要有點好處才行。”穿新衣服的男人毫不在乎地說道:“歸正這類衣服有的是,就當我提早領了本身的那份唄!”
公寓這裡的人常日裡大多穿的是草鞋,偶爾也會穿布鞋,首要啟事是因為他們貧乏健壯耐用的鞋底。
當然固然說是草鞋,但是最上麵的鞋底仍然是木質的,用細繩與鞋麵相連。鞋內還墊著砸軟後的乾草。踩起來也很舒暢。缺點就是禦寒機能不好,也不敷健壯耐用。
他聽到此中一個男人邊走邊說道:“再來一次應當就能搬空了吧!”
很快說話的人就走了過來,那是兩個持槍的男人。穿戴一色一樣的藍色衣服,衣料看起來很挺括,模樣有點像丁塵疇前在工廠裡常見的事情服,隻不過這類衣服是翻領的,不是凡是的立領,下襬也不收腰。
這小我較著是在向山裡走,丁塵和葉黛追了大抵有兩個多小時,竟然發明瞭一條被人踩出來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