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之情信[第1頁/共2頁]
我現在也算老闆吧,哈哈,固然是空殼公司,但是,能贏利就行,是不?
阿誰叫阿傑的,約我去見他。我不知見不見好。他真的好象很喜好我,但是我底子不熟諳他,我決定寫一封信,讓我們班的輝交給他。
將近鎮運會了,到時我必然去看潘XXI,但願他能奪得三級跳冠軍,至於峰,實足十的奸人,讓他走開一邊吧!
但是那些風言風語,那些流言,足以害到我幾近死去,由生到死,由死到生,已使我過早成熟,已開端思慮人生的真諦。
但現在的這封信,卻打動了我的心絃。這個男孩兒成績不錯,一看就曉得,因為他的文筆很流利,筆跡也很標緻,固然比起毅的還差了點,算了,今後再不提起姓楊這小我!
至於情信,我好象見怪不怪,因為我已經有過先例。當我讀六年級時,契大佬培峰請我開生日PRATY,就收到阿軒送給我的卡。上麵寫著“送給我敬愛的李XX收。”當時,我是如許想的,我還小,這麼早談情說愛乾嗎?且我感覺,阿軒固然漂亮,但比我小,這就是我所不太喜好的了。不知已成為我弟弟的阿軒,現在在乾甚麼呢?已經五年多冇通音迅了。
跋文:那天是我收到阿傑的情信後寫的,當時,我很戀著峰,即《擦肩而過》的峰,他也戀著我的,隻是,造物弄人。
他在信中讚得我很敬愛,我真不信賴本身竟有這麼大的魅力,固然從小到大,都有人讚我是靚女,讚我聰明。但是,我卻以為,這不過是彆人賣口乖,實在一小我,靚不是最首要的,最緊急的是有氣質,有脾氣,有本領。
跋文:嗬嗬,十二年後,我和羅建,峰已演譯成紅顏知己,平生的知音,像他們說的,默許的,那麼戀我,但是,他們會永久在我背後,
XX峰,是最龐大的人物,有錢仔,但是他一點也不體貼我,我今後就算真的到容奇開分店,也不會再癡戀他。
我還小,起碼25歲我才談婚論嫁,現在呢,奇蹟未成,何故家為?我決定了今後要當老闆,要在闤闠搏殺,當然要奇蹟不要愛情。
潘永XI,真像我哥哥,他能像哥哥對我那麼好嗎?他會不會也像哥哥會打我?他比哥哥還要漂亮高大,是我的偶像。我曉得他也很喜好我,從他望著我,體貼我的眼神,我就感覺我好象找到了依托,我想起他我會淺笑,想起周慧敏那首《CESTLOVEWE》
英文書院的那兩個,我特想再見到阿B,嗬嗬,實在B和甩毛一樣,有大大的眼睛,神情也很像,我想起來了。
96.12.2
說到25歲談婚論嫁這句,嗬嗬,我的確是25歲第一次嫁,可惜婚姻隻保持了四年。
今天下午一回到黌舍,偶爾翻書,卻發明一封信。對此,我不是太不測,因為我已估計到這必然是某位男孩子給我的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