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杏文(三)[第2頁/共7頁]
不需求為莫須有的罪過回嘴,不能給施虐者得逞的快感;解釋能夠被歹意曲解,施虐者不會跟你講任何事理;不進入有害乾係,不與施虐者分享任何東西;不要思疑、責備本身,分開施虐者,找承認本身的人。
寧安撐著腰坐下,昨夜跟王爺在長塌上睡了一夜,天快亮時想想醒了,見他們不在,哭著跑來跟他們擠,擠的她和王爺今夙起來,腰也酸腿也麻。
寧安點頭,叫來了範姑姑與杏文。
當時,攝政王為了藉由皇上找到設局射箭之人,不吝說對方是衝著他來的,隻是夏侯寧安剛好同他在一起,受了連累,逼迫皇上重刑嚴查。
“姑姑,杏文之事,還是該查清。娘那邊我也送了信去,娘隻說路過湖陰城縣時救了她,至於她是如何成為錢家兄弟老婆,又是如何被賣,她並不清楚。”敖為儀的事還冇處理,敖家主母攜恩相挾,青兒也寸步不讓,定要休妻。敖家對娘有恩,娘是個固執的人,更欠不得旁人的甚麼。隻是情麵這類事,不是賬目,那裡能一筆一筆算得清清楚楚。
“伢行的管事說,錢家兩兄弟買她歸去是為了傳宗接代,小麥雖看著像孩童,倒是能生養的。”說話的是蔡大人的老婆,她看起來也就三十多,是蔡大人的第三任老婆。杏文之事,攝政王差蔡大人查,蔡大人叫了關聯人一一扣問後,不敢因這點小事驚擾攝政王,又怕傳話人傳錯了話,出了不對他擔責,正焦心不知所措時,新娶的老婆站了出來,為他將賣身文書以及供詞送了來。
寧安摸著女兒的臉,“不回嘴,不解釋,不參與,不自責。”
寧安看向蔡夫人,蔡夫人曉得她不知典妻之事,更不知有些女子為了活下去不至於淪落風塵,會誌願幫著旁人生孩子。她細細說了典妻一事,又道,“小麥家中餬口倒也不錯,隻是父母方向男丁,她又生了這等病,天然變成了會被父母捨棄的人。”人間有特彆癖好的男人並很多,小麥聽聞父母想要將她奉上京奉迎有權勢之人,為兄弟謀取宦途後,便本身將本身賣了。“我們這的伢行,是掛在衙門之下的,統統都有文書可查。”
範姑姑道,“王妃,杏文是我看著長大的,我信賴她。”
珍娘自向來到這裡後,便經心極力在女眷中周旋,交友了很多的人。這裡與京中不一樣,不會因為她冇了娘而輕視她,也不會因為她出身輕微而冷淡蕭瑟她,在這裡,她是公主兒媳,是掌刑獄陳同知明媒正娶的老婆。在這裡,她不會被人嘲笑丈夫有所愛,她的後代也不會被諷刺比不過外室後代。在這裡,雖算不上如魚得水,卻也讓她尋得了一絲輕鬆。
珍孃親身為她泡了茶,提及來,她當年能在湖陰城縣買了鋪子,不被難堪,也幸虧她與先夫幫著一趟趟跑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