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第110章 小秋蘭要退婚[第1頁/共2頁]
本來,老姚伯之前常常進山收山貨,熟諳很多人,問起王大力的爺爺名字,老姚伯哈哈笑:“你爺爺王老爹和我是老瞭解了,當時我進山收山貨,還端賴他幫手。”
姚誌強描述:“看起來像很貴的模樣,紅色瓷罈子,大要另有花,很小巧,兩斤裝,瓶口密封著。”
花再多銀子她也要退,十倍不可就一百倍!
就是將統統東西打價,然後乘於十倍陪銀子,前提還要男方肯退!
姚誌強又說:“那兩小壇酒冇有算在一起,因為那是集市上冇得賣的。”
小秋蘭皺眉,這裡平常用飯用的都是粗糙的缽子,這酒罈子聽起來好矜貴,內裡裝的究竟是甚麼酒?
姚誌強冷靜點頭,他曉得秋秋會不對勁這門婚事,因為秋秋說過人最首要就是身材安康,但冇想到她會那麼架空,還果斷要退婚。
隻是,秋秋不對勁她的婚事,是甚麼啟事?
“酒在那裡?”她得親眼看看。
因為那李家少爺已經十五歲,比她大七歲,就算他的病真的好了,等她長到十五歲能夠嫁的時候,他已經二十二歲了,隻怕早就三妻四妾,左擁右抱,孩子都有了。
男女隻要訂婚,若男方分歧意,女方永久冇有權力提出退親,若男方同意退,則當時的訂婚禮和統統男方送的物件,都要十倍賠付。
姚誌強說:“爹爹抱到爺爺房裡了。”
大孫女運氣好,趕上王老爹這麼仁慈的家人,真是上天開恩。
小秋蘭起家:“我們去看看。”
小秋蘭和哥哥帶著王大力進了爺爺房裡,老姚伯正側身躺著。
小秋蘭的話,石破天驚,房裡的人都嚇得不輕。
而男方想退親,則一紙退親書甩給女方便能夠了,女子若犯了甚麼七出之條,男人能夠休妻,也能夠隨時將正妻貶為妾侍。
天盛王朝的律法規定,對女子極其刻薄。
樂得老姚伯再次哈哈笑,這半年多來,明天是他最高興的。
小秋蘭問:“那是甚麼酒?包裝如何?”
小秋蘭沉著下來,俄然說:“我要退婚!”
王大力就說,等下次有空,他把爺爺帶來和他敘話舊。
她將酒罈子左看右看想做甚麼?
小秋蘭果斷地說:“哥,你給我將統統禮品打價,等我籌夠了銀子,就去退婚!”
小冬蘭攥住她的手:“四姐,退婚要十倍賠錢!”
王大力彌補說:“並且要男方肯退!”
四姐黑著臉,小美蘭靈巧地站得遠遠的不敢煩她。
冇一會,姚誌強將禮品全數打好價,加在一起約莫二十兩銀子。
還不如大姐,大姐起碼是先見過姐夫的,是她本身做的決定,並且,小秋蘭不以為本身有大姐的運氣。
小秋蘭忿忿不平,這是甚麼世道?女子職位如此低下!
銀子未幾,乘於十也隻不過兩百兩銀子,題目是男方要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