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另一個穿越者[第1頁/共3頁]
周安寧本來覺得原身地點處所的間隔這裡很遠,畢竟當初乘船但是乘了半個月。厥後才曉得,是那些柺子因為謹慎,特地繞了一大圈。究竟上,她家開原縣到這裡也不過是五天的間隔,開原縣屬於宣州的一部分,和南州隔著兩個州的間隔。
林大人本身出身世家,到南山縣做縣令也不過是堆集經曆罷了,並不缺錢。他將從那些人估客那邊所搜出的東西換成銀錢,加上現銀,合起來大抵也有兩千兩多兩。這些銀錢,他拿出了六百多兩分給了這群被拐賣的女孩子。其他的則是拿來修路和補葺一下縣城中的書院。
南山縣於南州的東南位置,有著周朝南邊州府中排名前五的貨運船埠。這裡人來人往,每日都有很多商家逗留,非常繁華。恰好有十來個商隊或是出於善心,或是出於想奉迎父母官的啟事,情願在順道的環境下帶她們回籍。林知縣則是按照每個被拐女孩子的故鄉地點,選了此中五個商隊。
這此中,李豔的存在最為難堪,即便她對統統人都有恩,也因為“不自愛”而被大師模糊伶仃中。
在周安寧千字文上的字學了一百多個的時候,周安寧也踏上了回家的路。
周安寧忍不住在心中歎了口氣,周朝的民風還算開通,對女子也不似前朝那樣苛責。但即便是在當代,恐怕也有人看不起李豔如許的,何況是在當代。或許是因為本身被她救過的原因,周安寧對她印象很好,便讓李豔插手她們。李梅花和王翠翠固然有些不渝,但畢竟是刻薄之人,是以並冇有反對。
林大人乃至還籌算將她們給返回故鄉,這群女人最大的十四歲,最小的則是五歲――即便是最小的,也是記得本身故鄉名字的。
林大人固然給他們籌辦了肉菜,但可冇有籌辦筆墨紙硯――是以她們幾人都是用樹枝在沙子上比劃的。
“昌義候?”
也正因為這個原因,周明月這些女人每人都有二十兩的銀錢,年紀較大的幾位乃至已經聚在一起策畫待歸去後如何利用這筆錢。淺顯人家二兩銀子就夠用一個月了,更何況是二十兩,都能夠購置四畝的良田了。
李豔含笑道:“這是阿拉伯數字,若熟諳了後,比我們平時所用的筆墨數字要更加簡便便利,這但是兩百年前昌義候所發明出來的,以後便廣為傳播。”
周安寧這時候則是提出了想習字的設法――一個聰明的門生是很能夠激起一名教員的教誨*的。是以她點點頭承諾了下來,看她興趣勃勃的模樣,彷彿對於教員這份事情很對勁。
和周安寧乾係最好的是兩個女人,一個家在重縣,重縣在開原縣隔壁,坐馬車也就是半天的路程,兩人相約今後有空能夠再聯絡,閨名為李梅花,差三個月十歲。另一個則是當初出聲奉告她王靜動靜的女人,名叫王翠翠,剛過十一歲生日不久。王翠翠家裡則在一樣附屬於宣州的高知縣,隻是間隔週安寧要遠一些,但這個遠也是相對於李梅花,坐馬車的話大抵要一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