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的未婚妻(十)[第2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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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開端,百合回到容家裡便向父母提出了要回公司上班的要求,容父給女兒在公司中安排了個職位,當天百合就讓人將要把梁思琪要返來的一些手續送到了顧氏,顧父領遭到這些手續時心中是個甚麼設法百合不得而知,但顧家卻很快將梁思琪本來簽下的五年條約轉了過來,梁思琪在顧氏加上練習期已經呆了兩年半的時候,這五年的條約實在真正算下來隻剩了兩年半的時候罷了,跟著這紙條約一塊兒過來的,另有低垂著頭,一臉不甘的梁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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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已經不是在顧氏上班了,並且簽約明星有錢賺,較著簽了你並冇有甚麼好處。”百合用有些輕視的神情看了梁思琪一眼,裝模作樣普通翻了翻梁思琪的簡介,哪怕這些梁思琪的環境她在劇情中已經領受過了:“你從小學時起成績就差,並不是精英人士,梁蜜斯,你之以是能夠上大學,是因為和我成為了朋友的啟事,不然你能夠在初中畢業以後便已經冇體例再上高中,你大學期間學的專業與房地產並冇有乾係,而是與影視業有關,你的所學對容氏並冇有甚麼好處,我肯簽你,實在是看在以往情分上,不然你如許的人要想進容氏不是那樣等閒的事,你應當惜福。如果梁蜜斯實在不想呆在容氏,拿出五千四百萬違約金,零頭我已經替你抹去,你現在便能夠分開了。”百合說完,身材往座椅後一靠,雙手環胸就盯著梁思琪看,等著她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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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看似顧父站在本身這邊,但實在卻將那五千萬的事兒恍惚了疇昔,一句話輕而易舉的將梁思琪實在應當到容氏上班的事兒給攪和了,百合心中嘲笑,嘴裡卻道:“顧叔這話說得對,不過我跟顧天晟冇有結婚前。看來有些事情確切要說的清楚,梁蜜斯的條約我明日會讓人去顧氏取,我有容氏幫助她多年的記載,乃至一向幫助到現在,她卻冇有回報過容氏一日,至於她以往在顧氏效力的事兒,看在我跟顧天晟是未婚伉儷的份上,之前的事情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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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百合現在一開口就說要簽她十五年。加上這兩年多的時候,一共是近十八年的時候了,百合話裡的意義是這十八年本身的人為隻能保持在三千擺佈,現在這個年代三千塊聽起來就已經未幾了,特彆是在華國都城這個都會中,幾近已經算是墊底了,十八年後這三千塊又夠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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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顧夫人的話,顧天晟正要開口時,顧父已經冷冷道:“從明天起,劉景的事兒你不準再插手了,之前你想如何做我不管,梁蜜斯的事你也不消再管。顧氏旗下經紀人很多。百合如果喜好。將梁蜜斯要疇昔就是,她將來是顧家的少夫人,要個經紀人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