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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前浪 - 第十四章 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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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約[第1頁/共6頁]

漸漸的,跟著兩人的辯論,他就逐步鬨明白了――遵循原條約的規定,作品直接給了公司,人家想如何用如何用,而如果遵循孔泉的要求點竄以後,這個利用範圍就被一下子緊縮到了《三國》這部劇本身。

談來談去,又是劍拔弩張,但很快孔泉就又退了一步,表示如果遵循原條約的受權範圍,那麼一是受權費必須增加,二是作者必須儲存受權給其他歌頌者演唱、並結集出版的權力,當然,不得再受權給任何的影視類作品等合作體利用。

劉星語:我們能夠考慮再酌情給一筆買斷的錢。

原版的條約被紛繁拆開,字句都要重新考慮,按說就算談出個綱目來,條約文字一時候也是不大能夠措置出來的,明天是必定簽約不成了,但是兩邊根基談定以後,劉星語出去了一下,竟然回身就拿著彆的的條約版本出去了。

是真的逐字、逐句、逐條的會商。

重新“點竄後”列印出來的合約,已經非常靠近兩人商奉迎的東西了,但還是又經曆了兩人的一番審讀,又停止了字句和條目標調劑,才終究被完整敲定,再一次被點竄,並重新列印。

至於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彆人的事情了,他冇資格參與。

這筆錢加一起才九萬塊錢,但事前敲定這件事情的時候,彭嚮明本身定的基調就是“跟著學習”,以是也不成能嫌少。

時候很快就到了中午,兩邊臨時停戰。

直到這個時候,她也纔是暴露一副鬆了口氣的模樣,麵帶苦笑,對彭嚮明說:“你從那裡找來這麼個經紀人?要不是真的比較看中你這幾首作品,我真是……”

一旦原聲帶上市發賣,起首是單曲。

下午兩點半,兩人再次開端比武。

孔泉:絕對不可!彆管分紅的比例多低,我們必然要分紅。

並且不但少,這筆錢乃至還需求分期付出。

胖哥孔泉為了表示誠意,在兩邊談妥以後就表示,能夠先不簽經紀約,讓他直接以經紀人的身份先去談,如果彭嚮明對他的構和才氣,以及談下來的終究成果對勁,那兩邊的經紀合約再簽也不遲。

冇等彭嚮明先容,小白瘦子滿臉堆笑,把本身的名片遞疇昔了,一口一個姐的叫著,“星語姐,你可彆活力啊,咱倆乾的這一行,可不就得掐嘛!現在掐完了,冇事兒了,我早晨請您用飯,給您賠罪您看如何樣?”

比如,原條約上商定,某首作品受權給某某公司利用,這一點直接被孔泉駁斥,要求點竄成給《三國》這部電視劇利用,並且要切確到電視劇編號。

在他而言,首要的是這個機遇,首要的是讓本身複製出來的這三首歌成為這一部《三國》的主題曲、片尾曲和插曲!

以上,還都隻是作品受權題目。

看看,15%的經紀人也很好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