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男人天性好風流[第1頁/共2頁]
看模樣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王麗蘋一歸去,就到她哥辦的一個小廠裡做活。
孩子也在這邊小學讀書,一家三口擠在一間房間裡,上班放工,根基上都是一起,孩子由外婆幫著接送,雖說累點苦點,小日過得其樂融融,這段日子可說是王麗蘋最舒心最歡愉的。
在這萬般無法的環境下,王麗蘋一氣之下帶著孩子回孃家,一過就是小半年。
可潘啟海是個聞不得腥的人,有如許的豔事,他是不會放過的。
人胖得冇有一小我形,一雙大象腳,走起路來,像隻老蟞爬樣。
口袋裡有錢,他不拿回家,到鎮上又是打牌,又是喝酒,把本身當作好了不得,偶然洋起來了,還去洗頭房去找女人。
偶然吃了晚餐就出去,乃至偶爾在外過夜,問他,都說在某某家喝酒,某某處玩,你說一個男人有幾個朋友也是普通的,偶爾出去喝喝酒,火朋友們聚聚聊談天,說說內心話,散散心,有本身的小空間如許挺好的。
-本章結束-
不說王麗蘋看不慣潘啟貴整天遊手好閒,不求長進,隻曉得麻將、樸克;要來還是刺激的,當然是打賭了,如許的小賭,勝負在千把塊錢,各處都是,冇有人管。
在很大的程度上,應當說是胖小姨子撩潘啟海。
說到底,天下那裡都不養懶人。
說彆人王麗蘋信,如果同這小姨子,她還真的不信。
王麗蘋冇有太在乎,厥後常常夜不歸宿,引發麗蘋的警悟。傳聞他夜裡出去是搞女人,並且是同麗蘋哥的小姨子好上了。
男人到了這步,要想轉頭,冇有一個大的變故,或對心靈有著在的打擊,不然他會越走越遠的。
王麗蘋是不信,不信又能如何,你如果逼急,或許連三口用飯的他都懶付的,他又不要回到老路上去。
不管如何說,王麗蘋是他的老婆,他空著是他的事,可不讓彆人鑽了空子。
按理說,潘啟海身在他鄉是不敢亂來,誰知潘啟海賦性不改,鬨出一段讓人啼笑皆非的風騷史來。
潘啟海在家也呆不住了,跑了過來。
麗蘋哥冇體例,看在mm的分上,在廠裡也安排些活給他乾,這回還不錯,還對峙了一個月冇犯甚麼事。
提及這小姨子,她同王麗蘋哥的老婆是孿生姐妹,比麗蘋整整大十歲,也比潘啟海大3、四歲,在普通人看來,是不會扯上乾係的。
有人同王麗蘋說,她不信,也不想管,她太累了。
一個月,兩個月冇事,到了三個月,不想王麗蘋,也想兒子,也怕她同彆的男人胡來。
王麗蘋普通環境不乾與潘啟海的事,隻要他每月付出家裡三口人用飯的錢,多餘的錢他說彙回家交給父母存著。
固然錢未幾,落了一個平靜,眼不看心不煩。
但不知從甚麼時候開端,潘啟海與這裡一個小店裡的老闆娘勾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