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協防師改革[第1頁/共4頁]
再次就是那些連炮灰都算不上的協防師了,這些協防師的兵士來源常常是俘虜中的老弱,體能比布衣也好不到那邊去,而兵器的話也是有甚麼用甚麼,有些兵士乃至冇有製式兵器,隻要一根竹槍或木棒罷了。
不過如許一來,必定會直接增加處所當局的承擔,不過這也是冇有體例的事,總不能把協防師一向儲存下去。
再次的就是數量最多的真正炮灰,中華軍裡五十幾個協防師裡,有半數都是這類,他們的兵員都是平常的綠營、團練或者承平軍兵士,體能普通,兵器上有部分火繩槍、各種亂七八的冷兵器,根基上有甚麼用甚麼,冇法保持同一製式。
但是林哲也曉得此中的啟事,浙江那邊的協防師能夠挑出的人比較少,首要還是因為駐防浙江的那兩個協防師本來就是協防師中中下流的部分。
團體而言。這一次大範圍建立各省守備司令部,是中華軍對現有的軍事體製鼎新的一嚴峻行動,不但僅是為了保持處所安穩,更是為了為野戰軍隊供應合格的後備兵員,能夠在發作大範圍戰役的時候,能夠短時候內動員更多的軍隊參戰。
其次就是跟隨各大主力師協同作戰的通例協防師,用之前的說法就是甲等協防師,其兵員固然是從清軍綠營、團練、承平軍中遴選而來,但是都是優先遴選出體能比較優良的兵士,具有一個標準的火槍團,兩個冷兵器搏鬥團,此中的火槍團以設備燧發槍或火繩槍等,搏鬥團設備冷兵器。
在林哲決定了推行處所守備軍隊的建立和協防師的慢慢撤消相乾鼎新後,跟著各省處所守備軍隊的建立,火線冇有戰事的各省也是針對浩繁的協防師停止了相乾改編,十仲春份,中華軍撤消了駐紮在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四省一共十三個協防師的番號。(未完待續。。)
而常常一個三四千範圍的協防師,其精華部分就在於這戔戔三四百人的刀盾兵了,其他的都很普通。
暮年中華軍就對協防軍有甲乙丙之分,此中的甲等協防師是狀況比較好,特定環境下能夠承擔主要作戰任務的,乙等協防師是用來能夠當炮灰的,丙等協防師是用來當炮灰都嫌礙手礙腳的。
這類協防師常常另有一個營的刀盾兵,這些刀盾兵體能優良,搏鬥才氣強,特彆是登牆搏鬥的環境下相稱好用。
厥後中華軍固然打消了協防師的甲乙丙之分,但是實際上這類辨彆一支都存在,目前的中華軍協防軍大抵上有四種,甲等就是第九協防師、第十九協防師,兵員以清軍新軍兵士為主,設備燧發槍、擊發槍以及火炮,戰役力固然不及皇家陸軍,但是和清軍新軍打還是能夠的。這類協防師也是能夠伶仃作戰的,實戰中火線將領普通把他們當主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