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局外人[第2頁/共4頁]
又是金格。
但是,我敬愛的深愛的最愛的沈依真在拍戲的第一天,就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欣喜”。
“喏,這是這部電影統統演員的名單。”經紀人遞給我一張檔案。
“我隻念一遍,你記得住就記得住,記不住就算。”
“依真,冇有你的這幾個月,我發明我愛上你了。”
比賽那天,我在現場聽她唱:“請不要再對我說一聲Sorry,不要再抱愧覺得能給我安撫。”
她的最後一句話如同好天轟隆普通砸在我的頭上。
好吧,我無話可說。
我的腦海裡俄然想閃現出阿誰鮮紅的女人,她拿著高腳杯,笑著說:“我看你們在一起不舒暢,以是我就要勾引你,讓你甩了她,然後我再甩了你,讓她再回到我身邊,如何樣?我的打算不錯吧。”
因為我感受,她離我越來越遠。
那天,我和她隻相差天涯,卻成了現在的天涯。
“不是!”她打斷了我的話,“那天你分開,我倉猝追了出去,然後不謹慎從樓梯上滾了下去,我爬起來淋著雨找你,最後我暈了疇昔,當我醒來時,我肚子裡的孩子冇了,我和你的孩子。”
淚水又從我的眼角流下。
“嘔!”胃中一陣翻湧。
我回身,一步一步往回走,腦海裡迴盪著她說的最後一句話。
我冇有走遠,又回到那排小吃店,點了幾瓶啤酒。酒蓋一翻開,聞到啤酒的那股味道,我就想起了那天產生的事,想起了那雨中的的血腥味。
我儘力地勸說本身,可越是如此想,我的淚水流得越是澎湃。
而她的告白費十萬塊錢也就不難瞭解了。
“是嗎?這麼晚,我覺得在我給你二十萬的時候,你就已經愛上我了,錢,我不會急著問你要的,冇需求說這蜜語甘言哄我。”
我一向記得玫瑰是斑斕的,帶刺的,可我卻忘了,玫瑰也是崇高的。她看我那不屑一顧的神采,她說她覺得她在給我二十萬的時候我就已經愛上她了。
“奉告我沈依真現在的電話號碼。”
她覺得,我是為了錢才和她在一起的,才說愛她的。
“你明曉得的,我和你在一起不是為了錢。”或許一開端是,可厥後真不是。
“為甚麼?”
我之前從不看選秀節目,可我現在不時候刻在存眷沈依真的比賽。
我想起了那次和她一起拍諾諾薇爾代言時,她不顧扭傷的腳也要追他下樓,見他拜彆後絕望的神采。
“我不怪你,我想,這也是老天不讓我們在一起,以是,左言,你走吧。”
那天拍攝的是一場簡逸演的少爺在屋內和一群誌同道合的朋友參議文學、人生、國度大事,我演的貴公子去他們那肇事。戲拍得很順利,但是半途歇息的時候,我瞥見一個女生跑了出去,當女生跑到門口的時候,我就看清是沈依真,可當我來冇做好麵對她的籌辦的時候,她就從我身邊跑過,抱住了另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