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 首戰告捷[第1頁/共3頁]
李父含淚道:“不錯,我那大兒子不成器的很,吃喝嫖賭,脾氣還大,常打媳婦出氣。”
另有一點:民不舉官不究。李父李母不究查小兒子誤殺大兒子的任務,官府是冇法判的。
李父也用力叩首。
寧波知府聞直當即擁戴。
說到這,她轉向萬氏。
馬知府站在堂下,環顧世人道:“本官覺得:李春該當判罪。誤殺也要承擔呼應的罪惡。何為誤殺?關頭就在一個‘誤’字。火大人說他不是故意的。他如故意,便不是誤殺了,是蓄意行刺了,將判斬刑;眼下要以誤殺科罪。”
段存睿也做出了決定。他目光炯炯地看著火凰瀅,心中不得不承認:把一樁簡樸的民事膠葛案審得如許清楚,撇開身份不提,這是一個有才氣的女子,絕對有才氣擔負霞照縣令。他當然不能倒置吵嘴。
趙朝宗內心有了定奪。
馬知府道:“火大人有何高見?”
這話博得一陣讚聲。
說完猛叩首。
話音才落,李家人紛繁開口。
馬知府忙道:“都是誤傷,這有何分歧?”
內裡百姓見此景象,無不落淚,紛繁都道“李明那禍害死就死了,做甚麼要扳連弟弟?”
火凰瀅才問:“本官判李春無罪,各位大人可有貳言?”
馬知府道:“那他也不該失手把哥哥推碰到假山上,若他部下有分寸,李明便不會死。”
他起家,義正言辭道:“如何判,鄙人覺得,該以律法為準,不能因為火大人是女子,就質疑她的決定。然鄙人從未審過案子,更比不上各位大人懂律法,是以不敢班門弄斧。如有哪位大人質疑火大人的訊斷,就請與火大人回嘴,孰是孰非,請各位大人公斷,百姓們作證。”
落無塵淺笑道:“鄙人也以為李春無罪。”
火凰瀅為何冇提起這條?
火凰瀅趁機又道:“本官並非為李春擺脫,實在是情勢特彆。諸位能夠想想:若那天不是李春碰上此事,換上李父、李母,瞥見大兒子毆打大兒媳,是不是要上前勸止?”
火凰瀅道:“李春很難不失手。這不是李明伉儷淺顯的吵嘴紛爭,如果淺顯的紛爭,李春不該插入此中,但李明殘暴,常虐待老婆。――這點有李家父母和街坊鄰裡可作證。李春見嫂嫂凶惡,豈能不救?再者他救嫂子,也是保護李明,怕李明鬨出性命。誰知李明竟頭部受傷,常日能經得起的推搡、碰撞,當時卻經不起,以是才命喪鬼域。”
火凰瀅道:“若冇有李明虐妻一節,冇有萬氏在場,是李春跟李明倆兄弟產生打鬥,性子便分歧了,即便李春誤傷了李明,也要判罪;然李春是為了庇護嫂嫂。”
這番話非常中肯。
李菡瑤不是甚麼“大人”,卻第一個照應火凰瀅,她道:“李菡瑤附議火大人,以為李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