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分贓(一)[第1頁/共3頁]
不美意義扯遠了,話回正題,一個銅礦,哪怕隻是一個‘小小的’、‘位於深山當中’、‘開采極其困難’的小銅礦,對於馬格努斯來講也不無小補。
法理上,馬格努斯貧乏殺掉佈雷斯特伯爵的來由,但是科特倒是一點都很多:欺瞞幼主,趁機篡位,這此中不管是哪一條,都無疑是已經觸碰了貴族社會的底線。
現在不曉得從哪冒出來的傢夥――哦不對,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遠親,身上多少另有些‘藍血’――但是這不首要,首要的是,萬一本身的那些親戚都有學有樣,還如何包管本身的後代永久高高在上?
――是的,我明白,這世上再冇有比地盤更貴重的財產,具有地盤,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盤的財產需求人的勞作才氣揭示出來,而人……看看前麵吧,佈雷斯特伯爵僅僅殺了七小我,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人有失手馬有失蹄,誰都不是上帝,誰能包管本身冇有個失利的時候,何需求搞得這麼殘暴呢?大師都是貴族嘛,往八代以內數一數,說不定還能攀上個親戚乾係,打打殺殺那都是意氣之爭,平常的時候當然還是以和為貴,說不定還能打出個友情來,逛逛親戚串串門甚麼的,豈不樂哉?
黃金!
用一句風行的話來講,我還冇著力,你就已經倒下了。
當然是為了戰利品!除了籠統一點的名譽、名聲以及聲望以外,就是地盤,財產,另有黃金!
或者說的更明白一點,分贓的時候。
一個過氣了的伯爵,早已冇資格再占用長篇大論,了局甚麼的都無所謂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全部天下都不會有人再體貼;說到底,一個新手村的守門BOSS,能獲得這麼多的戲份已經充足貳心對勁足,真正惹人諦視標還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將相,他們纔是配角。
固然隻是痛了一秒鐘。
這是大義的名分,馬格努斯打著科特這塊牌子,隨便在佈雷斯特搞風搞雨,任何人都冇法再插手。
血緣高於統統。
好吧,這真是一個極大的打擊。
黃金在大天然中以遊離態存在,地球上任何一個處所都有它的蹤跡,隻不過這個數量嘛,1噸土能提取出0.2克就相稱不錯了。
從某種意義上說,伯爵大人真的是個梟雄,能進能退,能伸能屈,對甚麼狗屁‘名譽’更是不屑一顧,如許的仇敵,不死確切是個大威脅。
隻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錯了挑選。
但是,這事疇昔了就讓他疇昔吧。
實際上,法國國王路易七世為甚麼五千磅銀就把佈列塔尼給賣了?
並且還默許他們把能帶走的財產都帶走了。
佈雷斯特有金子。
不就是為了讓本身的職位百世傳播,讓本身的後代永久高人一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