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第1頁/共6頁]
再加上,剛纔迷吞已經帶領著婁乞部猛攻了三次,固然城池冇有打下來,但城頭上防備的漢軍此時也已經怠倦。兵戈是兩邊的事情,即便一邊是攻城,一邊是守城,在天時上,守城方占有著上風,但這並不代表守城方的人一點喪失都冇有,不代表守城方的兵馬不會頹廢,迷吞部下的兵馬當然是怠倦不堪,那漢朝的守備軍隊,必定也已經是強弩之末是以,對於畢古塔的號令,花塗不但心中冇有惡感,相反的,還非常的歡暢,以為,這是畢古塔大帥送給他的一樁大功績他有信心,憑著本技藝下四五千久經戰陣,練習精美的兵馬,莫非還打不下一個已經千瘡百孔的小縣城?
以是,花塗自傲滿滿的,帶著骨顏部的兵馬分開主陣,前去攻城。這個時候,烏古羅在畢古塔的身邊,輕聲說道:“大帥,現在這宜君縣城已經是人困馬乏,稍稍攻打一下,便能克敵製勝,大帥為何要把這麼大的一樁功績,憑白的送給花塗呢?要說兵馬精銳,我們拔拔部的懦夫,比起他們骨顏部,那但是強上很多,不如,由我帶兵前去攻城吧”
前麵說過,花塗這小我,是邊疆草原上極少數的故意機,有城府的人,骨顏部在他的手中,氣力飛速增加,但常日裡,他倒是不顯山,不露水,有甚麼事情,也不強出頭,顯得格外的淺顯,可烏古羅他們這些部落首級都曉得,骨顏部的氣力,絕對不容小覷,正所謂咬人的狗兒不露齒,等它暴露牙齒的時候,咬住了就不鬆口,非要撕下一塊肉來不成,以是,在全部邊疆草原上,冇有阿誰部落,情願開罪骨顏部,因為未知的東西,纔是最讓人顧忌的東西。但是明天,花塗領了畢古塔的將令,要承擔起攻打城池的人物,而世人終究有幸,能夠一睹骨顏部的真正氣力。
軍法無情,有七禁令五十四斬,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斬;呼名不該,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斬;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斬;多出牢騷,怒其主將,不聽束縛,更教難製,斬;揚聲笑語,鄙棄禁約,馳突軍門,斬。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倒黴,旗號凋弊,斬;謊言詭語,假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勾引軍士,斬;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反麵,斬;所到之地,虐待其民,如有逼yin婦女,斬;竊人財物,覺得己利,奪人首級,覺得己功,斬;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密查軍機,斬;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仇敵知之,斬;調用之際,結舌不該,低眉昂首,麵有難色,斬;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鼓譟,不遵禁訓,斬;托傷作病,以避撻伐,捏傷假死,因此迴避,斬;主掌賦稅,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樹敵,斬;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斬這都是血淋淋的戒條,你作為兵士,作為將官,不管你有甚麼身份,隻要犯了這些軍法,那彆人殺你,就是名正言順,你連喊冤辯白的機遇都冇有。如果花塗在這個時候,因為擔憂畢古塔借刀殺人而抗令不遵,那就是犯了五十四斬的條令,畢古塔隻要遵循軍法,一句話就能要了花塗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