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結案[第2頁/共6頁]
為此,洪通盯上了張瘸子。張瘸子賣力工地上的炊事,乾活非常勤奮,時候久了,深得官兵的信賴。如果能打通他給官兵的炊事裡下毒的話,那麼在洪通等人建議暴動的時候,不但工地上看管的官兵已經喪失了戰役力,並且還能夠讓參與暴動的人,輕鬆的獲得一批兵器,更添威勢。
趙大郎做為最首要的從犯,則被判處了棄市之刑。因為蕭白浪固然是本案的主謀,但是詳細構造殺人行動的,倒是趙大郎。遵循秦漢期間的法律,這類罪過本要被處以磔刑——也就是先砍斷四肢再砍掉腦袋,並且懸首張屍以示眾。但是,在漢朝,磔刑已經垂垂被棄市(隻砍頭示眾)所替代。
“諸位!”曹操朗聲說道:“年初,朝廷已經公佈了大赦的詔令,天下統統的從賊職員,除了賊首張寶以及各個渠帥不赦以外,其他之人,隻要肯放下兵器,迴歸鄉裡,朝廷全都會赦免其從賊之罪。這個赦令,想必大師都已經曉得了。是以,請大師放心,官府毫不會因為你們先前的身份,而究查你的罪惡了。起碼,在廣宗,在钜鹿,我這個典農都尉,敢向大師做出這個承諾!至於這位洪祝師的供述,本都尉是不信賴的。如果他真有本領拉攏到在場的諸位的話,恐怕早就振臂一呼,揭竿而起了,還用得著招攬趙大郎、蕭白浪如許的貨品嗎?”
曹操哈哈一笑,站起家來,走到洪通的身邊,彎下身去,在洪通的耳邊悄悄的說道:“先賢荀卿曾說過‘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可惜,這世上,曉得這個事理的人太少了。我還聽人說,你們黃巾軍中,哄傳一首民謠,此中有一句就是‘吏不必可畏,小民向來不成輕’。說實話,朝局廢弛如此,我倒要感激你們承平道的兵變呢,若非是你們讓當明天子感到了危急,他又如何會消弭黨錮?若非你們誅除豪強,朝廷又如何能掌控如此多的無主地盤,重新分派給淺顯百姓?不過,我可不是要謝你這類人,我要謝的,是那千千萬萬被你們巧舌勾引,為了你們的野心而搏命搏殺的百姓。”
看到曹操坐在那邊發了會呆,又本身搖了點頭,洪通忍不住出言問道:“不知曹都尉心中又有何感觸?”
其他的從犯,除了趙六揭露揭露洪通有功,被判處無罪開釋外,其他幾人,都被判處了“髡鉗城旦舂”的徒刑,這類科罰固然比流徙邊郡要重,但是好歹是在本縣(或本郡)履行,不消背井離鄉。
光陰在不知不覺當中,已經進入了仲春,溝渠的修建,臨時告一段落,固然冇能貫穿清、漳二水,但是已經能夠用來灌溉全縣近半的地盤。而剩下的工程,則將在農閒的時候,持續陸連續續的停止,直到完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