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山村藥王 - 第74章 丁小芳的日記

第74章 丁小芳的日記[第1頁/共3頁]

回到丁小芳家,黃文麗按照王小四剛纔供應的線索,當即畫了一幅王小四說得阿誰黑衣人的素描,她讓一個部下帶回所裡去影印,然後分發給所裡其他的同事一塊留意素描上的這個黑衣人。

林號跟黃文麗這會冇有阿誰女人的一點線索,林號忙要跟黃文麗先去鎮上找丁小芳阿誰男朋友王鵬。

這會林號在丁小芳房間到處翻找,很快在丁小芳的枕頭底下找到一個日記本,也能夠說是一個記事本。

那記事本上有丁小芳平時做得一些事情,看上麵每一頁都有寫日期,丁小芳在兩前年就有寫日記的風俗,隻不過她冇有按日記的格局來寫,除了有個日期以外,每一頁都寫得很簡樸,比說某年某月某日下午,跟或人吵架,表情不好。

那丁小芳要的阿誰女人是誰?

林號感受這小斜坡上麵應當就是丁小芳後腦被打,被推下水的第一案發明場。

九天前丁小芳寫道:“他一向都在騙我。”

這裡這個“鵬”,較著是指丁小芳的男朋友王鵬,並且這個記事本還申明一個題目,那就是丁小芳跟王鵬並冇有熟諳很長時候,估計最多三個月擺佈的時候,因為丁小芳隻要產生了甚麼大一點事情,就會把事情記在她的記事本上,交男朋友這麼首要的事情,她當然應當也會記在記事本上。

看記事本上的環境,丁小芳偶然候會隔很多天賦寫一次,而偶然候她又把很多天的事情寫在一頁上,隻用分歧的日期加以辨彆,比如說有一頁記了她持續四天產生的事情,每一天產生的事情都記得很簡樸,就一兩行字。

公然等林號再翻了一頁,他就看到阿誰“鵬”向丁小芳剖瞭然,並且在剖明白當天,她們就在一起了,住在長橋市裡的一個初級的旅店裡。

林號心想這丁小芳如何在關健時候寫錯彆字呢,這個“它”字是不是“他”字?還是帶女字旁的阿誰“她”,或者是指動、植物的“它”?

黃文麗感受丁小芳是寫了錯彆字了,記事本上的“它”應當是“她”,就是丁小芳三天前要去找的是一個女人;如果是“他”就是王鵬,丁小芳去找王鵬能夠直接去,不消在日記裡誇大去找王鵬。

而林號則去丁小芳的房間找線索,丁小芳的房間冇甚麼東西,除了一張粗陋的床、一張舊椅子跟一張舊桌子,幾近冇有甚麼東西。

繩索是被人砍斷的能夠解釋,應當是丁小芳阿誰抓甲魚的鄰居用隨身刀砍斷的,繩索的色彩跟水藻的色彩差未幾,估計那鄰居當時覺得是水藻,為了救丁小芳上來,就把水藻跟那根綁在丁小芳身上的綠色繩索一塊砍斷了,隻是那鄰居當時冇發明這個細節而與。

林號把記事本翻到比來的時候,發明丁小芳本來早就回到長橋市了,隻是一向冇有回到百合村而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