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上門女婿4 - 第四百六十章 陰險的胖子

第四百六十章 陰險的胖子[第2頁/共4頁]

“對方能夠會停止民事訴訟,你需求賠點錢。”分開的時候,熊兵悄悄的對我說道。

鞍山路派出所就在不遠處,以是熊兵很快帶著兩名民警四名輔警趕了過來。

“讓路?哼,弄死我三個小弟,今晚誰他媽也救不了你。”說著,瘦子放在懷裡的手俄然掏了出來,不是砍刀,而是一把手槍。

“冇題目,統統都籌辦好了。”我說。

砰!

熊兵一臉迷惑的朝著我看了一眼,那意義彷彿在說,兄弟,你拿哥哥尋高興呢?

“叔,我們不怕。”兩人說。

“小軍,還當我是兄弟的話,就把我放開。”瘦子嚷叫道。

熊兵是老差人,這件事情措置的滴水不漏,最主如果因為小蝦米和小豆子兩人不敷十四週歲,刑法第十七條有明文規定:13週歲及以下殺人不構成犯法,不予刑事懲罰,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束。有這條法律規定的確就是一道免死金牌,就算是官司打到北京,我都不怕。

“明白!”

“嗯!”魏明點了點頭。

“閉嘴!”我怒喝了一聲,隨後抬腿對著瘦子的肚子就是一腳。

“叫兩個孩子今後謹慎點,彆被人抨擊了。”熊兵對我叮囑道。

“冇事,不滿十四週歲不消承擔刑事任務,走,歸去了。”我說。

我看著槍口呈現的火苗,刹時目瞪口呆,曉得本身被瘦子給耍了。

“這是甚麼處所,敢在這裡鬨/事,都給我抓起來。”熊兵嚷了一嗓子,同時對我使了一個眼色。

“今晚五名小地痞在我場子門口拆台,被我給弄死了三個,兩個小孩子都不滿十四週歲,遵循法律都不消承擔刑事任務,再說對方是小地痞,搞不好有案底,你給弄個合法防衛亂來一下,如果上麵有壓力的話,我會處理,即便這事捅出去,兩名不滿十四週歲的小孩子,三名有案底的小地痞,言論天生憐憫弱者,這事裡外都輸不了。”我對熊兵說。

第三天,蘇夢一大早給我打電話,說飛機上午十點三十五分降落江城國際機場,讓我去接機,並且特地提示道:“王浩,我下飛機第一件事情,就想看到一個求婚典禮。”

槍支向來都是大案,熊兵立即上前一步,從陶小軍手裡把手槍拿了過來,但是下一秒,他便愣了,因為彈夾底子取不出來,一摟扳機,啪嗒一聲,槍口呈現一團火苗。

“小蝦米,小豆子,把你們手上的刀子在他們手上過一下,弄上指紋,一會差人來了,你們就說對方無緣無端欺負你們,你們看到對方牛仔褲上掛著匕首,因而俄然搶了過來,合法防衛捅了對方一刀,明白嗎?”我編了一個縫隙百出的來由。

“放心吧,上麵我會搞定,退一萬步說,兩人不敷承擔刑事任務的春秋,有甚麼可駭。”我對熊兵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