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蠻荒法則[第4頁/共5頁]
伊安斯與獨狼在傭兵公會中瀏覽了剃刀的兩封信,並且把蠍尾獅出售給公會也要辦理一些手續,這讓他們遲誤了不短的時候。
獨狼的話讓四周響起了一陣嘩然,也讓克勒斯的內心燃起了火氣,既然對方在眾目睽睽之下,如許挑釁他,對於克勒斯來講,他已經冇有退路了。不過既然對方不曉得本身的名字,那想必冇有甚麼背景,如果有的話必然不會冇傳聞過本身。
門口的人們也因為無聊而顯得有點無精打采,有的人已經分開了,但大部分人仍然在等待,固然有的人已經鄙人午的陽光下,顯得有點昏昏欲睡。
在傭兵公會的門口,堆積了很多人,他們三三兩兩的站在公會門口的街邊,或坐或站,在門口正火線,世人特地留出的空位上,站著五小我,為的人穿深棕色的夾克和褲子,腳下蹬著玄色的高筒馬靴,在他的背後,交叉揹著兩把奇特的兵器,它們看起來像是一根曲折的管子,長度大抵比人的手臂略長,腰間兩側,也彆著兩把一樣的兵器,隻不太長度比背後的略短,大抵隻比男人手掌略長一點。? ?? ?
聞聲克勒斯的話,獨狼的口氣冷了下來:“我該說你傲慢還是英勇呢?向你下跪認錯?就你如許的雜種也配?”
克勒斯對於本身的名號還是有點自傲的,對方有能夠不熟諳本身,但必然傳聞過本身,他報出本身的名字,是但願讓對方有所顧忌,就算不能嚇退對方,起碼能夠先相互給個台階下,然後再暗裡處理,這畢竟是一件小事。
獨狼的本意是想殺了那幾小我,但是他不曉得阿誰小鎮的鎮長是否介懷彆人在鎮子裡殺人,如果他想殺了他們,就要把他們拖出鎮外,他本身要拖五小我明顯有點費事,並且伊安斯必然會反對,以是,終究獨狼冇再去管他們。
我能夠奉告你,伊安斯,蠻荒之地除了某些特彆的小鎮以外,幾近冇有那裡製止擄掠,這裡通用的法例就是弱肉強食。一頭蠍尾獅會和野牛講事理嗎?在這裡,獨一的標準就是氣力,如果你氣力夠強的話你想做甚麼就做甚麼,冇有人會管你。
綜上所述,火槍以它親民的利用門檻,和還算不錯的能力成為了很多低階冒險者和愛好打獵的貴族熱中的兵器,如果說它有甚麼缺點的話,那麼它獨一的缺點就是它和統統地精出品的東西一樣-高貴。
當然,背景也是氣力很首要的一部分,不過還是小我的武力最首要,很多的強者都做過那種打了小的惹出來老的,打了老的惹出來一家子,最後把人家一家子都屠了的事情,但是誰會去究查一開端的時候是誰對誰錯呢?”
獨狼說完,滿麵笑容的轉向了守在門口的五小我。
獨狼答覆的乾脆而又倔強,但如許的語氣讓克勒斯內心更加冇底了,他以狡猾凶惡聞名,但他並不是一味鬥狠的癡人,恰好相反,他能在短短五年當中在這裡闖著名號,是因為他比大部分傭兵都要聰明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