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三節 闘大魔頭之迷霧重重[第1頁/共6頁]
未幾久,警局來人,將受傷的差人送往醫院醫治,他就是瀛和村差人署的警官陳六。
“我含含混糊說:你收了RB人的錢財不是真的我曉得得一清二楚!”就這麽簡單。”
“就這麽著,他允諾明天總局派專人、專車將犯人押送到這裏,免得我們勞師動衆地安排警力,還得製止劫車。”
鮑丫頭嗤之以鼻,退避三舍,在隔壁居酒屋待著或者乾脆一走了之。
“不過鄙人也不是省油的燈,曉得他不好對付,我另有妙著,從他老年喪子的痛處動手!”
歌舞伎少了專飾女演員的角,即京劇團裡的當家旦角,劇目驟減,幾乎演不下去了,於是改由幾個男角演員彈唱。
“難道局座必然要我把話挑明嗎?您看著辦!”
局裏派人上總局通門路,要求將犯人移交,根據他們把握的質料,本部警員的死傷與橫路敬一有關,申請案子由他們來審。
“哪敢喲!我一個小警員,還是臨時的,忽悠您局座,不是找死嗎?”
聞聽此訊,橫路立時癱倒在地不省人事。
再説他深藏不露,鮑銀燕排查了一屋一館中統統的人都沒有頭緒,他到底是誰?在她眼皮底下屢屢作案,出其不料,回回到手,打了她好幾下悶棍,連還手的機會都沒有,可謂狼狽不堪。弊端出在哪裏呢?
陳六本人認爲車禍由路況引發,加上入夜,駕駛操縱不當,乃至摔車傷人。
這一來,他高興死了,下午竟然在廣場空位上獨自吼起來—練嗓子,旁人看來,他倒是拿得起放得下,SH人稱為“是模型”。
由此可見,大魔頭龜壽極左衛門絕不是等閑之輩,三樁案子鬧得沸沸揚揚,估計是他的傑作,但抓不住把柄,乃至弄不清楚他的真實身份。
一個淺顯的歌舞伎演員,說穿了也就是一個戲子,哪來這麽大的特權?難道也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也許是樂極生悲,第七天,即1948年12月24日禮拜五,橫路被正式開庭受審。
“怎麽樣聯係你家人呢?”
1、2、三條他欣然接管,毫無異議。第四條拒不答應,來由是他有潔癖和孤獨癥,從不與人共居一室,下獄也一樣,在總局蹲大獄是付過錢的。
他受店長指派,每天早上駕車給牢裏的歌舞伎女角演員橫路敬一送一天的RB摒擋,因爲這傢夥不喫中國牢飯。早晨再去取回食盒,風雨無阻。
“豈是疑點?能夠説他有嚴峻懷疑!據我的調查,闡發推理,高副局長兒子的死的確與此人有關,雖然不是他下的手,幕後策劃必然是他,殺人不見血……”
既然他願意出錢租下這間舊厠所,作爲關押他的囚室,又正中鮑偵探的下懷,分局長也極力贊同。於是事情就這麽稀裡糊塗的談成了,說出去讓人笑掉大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