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七章魯蝦蟆去世[第1頁/共3頁]
現在所稱的悶狗之藥,在汗青上可謂大大的馳名,叫作蒙汗藥。大樹十字坡,孫二孃的洗腳水,魯智深都曾著道,不知壞了多少豪傑。
偷雞不消銅知了,一看就不專業。
二是壇偷。遊鄉之丐攜一瓦壇,內裡放入雞腸子。見村外有遊食之犬,就將罈子置地,待餓狗鑽壇取食,頭入壇中,上前按住,以破布塞實壇口,將狗倒提,此時狗頭己掙不出壇口了。
這是偷雞之法,與偷雞並論的就是摸狗了。偷雞摸狗,相映成趣。現在很多植物庇護主義者反對吃狗肉,當在道理當中。但是作為應急之技,魯蛤蟆也得教。
這些乞丐入門的東西,魯蛤蟆隻用了幾天就教完了,然後用了整整十二年教我趕蟲,期間也撿來些初高中講義,讓我讀。所賴我本性不算笨,學了個七七八八。
雞為陽之精,舊有玉樞分離而為雞的說法,其為禽有五德,首帶冠是為文,足搏距是為武,敵在前敢相鬥是為勇,見食相呼是為仁,守夜不失是為信。
偷雞有偷雞的學問,瞥見雞滿街追著跑那是瘋丐,早晨遛牆上瓦,摸雞窩那是賊丐,即便撒米偷雞,也顯得太不專業。真正有師承的偷雞法是如許。
此兩法乃師承之法。但當今動庇護主義者常常詬之,以其愛心掃地,不是君子之行。
見主家有雞滿院跑,就上前討水喝,主家且莫回身,回身取水的空當,能把雞偷入布袋還冇有聲音,這叫偷雞。
五德當中,有個見食相呼,雞雖是群聚而爭食,但見食相呼是本性。用蜿蜒小蟲作餌,將銅知了在雞群中一拋,唧唧喳喳一鬨而上,誰搶到誰不利,一啄之際,半吞半含,銅知了崩簧啪嗒翻開,將雞嘴撐起,叫也無聲,掙也有力,偷雞之人順手收線,刹時塞進時遷三十六格百寶囊中,兩手捋著雞脖子一較量,分筋錯骨,那雞也就一命嗚呼。
但會偷雞有關傳統乞丐的麵子,不能不學。
每當我看到本身一身破衣爛衫,窩屈在海荒柳林當中,再想想同齡的孩子,男男女女一塊去上學,有說有笑有抱負。說不準同桌之間還能生長段豪情,今後結髮,熱熱乎乎小兩口,生個奸刁拆台的孩子,其樂融融。
要說厥後我作為一個趕蟲人,偷雞都不消本身脫手,隨便教唆個大尾巴黃鼠狼,要多少給我叼多少。
開初我隻專注於魯蛤蟆撿來的講義,對趕蟲之事並不上心。我當時的設法,是但願有朝一日,雪小巧不再膠葛我,能重回黌舍讀書,考個好大學不敢希冀,和普通人一樣,上其中專或者專科,找個不疼不癢的事情,安身立命要緊。
現有食狗之風俗,亦有愛狗之民風,孰是孰非,可度之以法。法外皆可為,纔是道統良治。
世俗頻傳,乞丐手中的棍叫打狗棒,名字很形象,不會打狗焉能走街串巷?冇有一招兩式,也怕屈辱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