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4頁/共4頁]
白梓岑細細地打量著這個處所,有些莫名地入迷。
宋體加粗的署名字樣,明顯是清楚非常的,但在白梓岑麵前,卻像是塗了墨普通,恍惚成一團。她遲疑好久,終究落下筆尖,將屬於白梓岑那三個漢字,不緊不慢地謄寫上去。
她並不是第一次來這裡,五年多前,她也曾到過這裡――和梁延川。
梁延川慢條斯理地看著她,說:“我找到了陳姐。”
因為,梁延川……他彷彿很討厭勞改犯呢。
隻是偶爾,曾兆俯身親吻白梓岑的時候,她仍舊會不落陳跡地假裝躲開。又或是,曾兆每次想要賜與白梓岑幫忙的時候,她還是會謹慎翼翼地回絕。
白梓岑朝他彎了彎唇:“不消了兆哥,剛纔事情職員都教過我了。我還差一個具名,簽完就好了。”
梁延川話音剛落,曾兆就走上來,掰開梁延川的手,帶走了白梓岑。
臨走時,白梓岑用餘光偷瞥了梁延川一眼。
午間時段,很多事情職員都回歇息室歇息了,隻剩下寥寥幾小我仍在崗亭上賣力登記。
聽到犯法那兩個詞,白梓岑莫名的委曲,卻也莫名的慚愧。
約莫是週三的原因,民政局裡登記結婚的伉儷並不太多。
白梓岑站起來,震驚卻又慚愧地看著他:“你……你如何來了?”
第三十三章
他監禁著她的手臂,冷聲詰責她:“白梓岑,你到底懂不懂法律?”
曾兆的目光全神灌輸在白梓岑的筆尖之上,這道無形的目光,像是一道看不見的壓力,幾近每分鐘都在迫使白梓岑落下筆尖。
真是好笑。
約莫是她湊在曾兆耳邊的密切行動刺激了梁延川,又或是,她的那一聲兆哥,讓梁延川憤怒頓生。他竟是走上前,狠狠地將白梓岑從曾兆身邊拽了出來,聲線慍怒。
“你曉得我那天在法院門口,為甚麼要說出但願今後不要在法院裡看到他的話嗎?”
握住她手臂的那一雙手有些鬆動,不過刹時,又重新規複了力量。他像是無動於衷似的,說:“你確切不懂法律,那你知不曉得,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分為究竟婚姻和法律婚姻。如果兩小我曾經對外公開宣稱過婚姻乾係,那他們的婚姻就是確切有效的。”
曾兆將結婚的事情安排地緊鑼密鼓,連間隔白梓彥病院較近的屋子也已物色結束。事情到了這一步,白梓岑彷彿都已經冇有了回絕曾兆的勇氣。
她下認識地轉頭,卻見到了她難以設想的人站在了她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