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抽屜[第6頁/共9頁]
我放下照片,又指著桌上那一個裝了頭髮的口袋,我問老馮,這個頭髮是不是。。。?他用他的右手捏住左手手腕,幾次旋扭,他說是,當時基層遞交上來的,交給法醫化驗今後,就送返來了。就是從阿誰孩子的頭皮上剪下來的頭髮。我看他手一向在旋扭這手腕,就問他手如何了,他才解開袖口的口兒,因而手腕上一條紫紅色的抓痕清楚可見,乃至能夠看清每一根手指。
我得申明一下,此人姓馮,江北區人士,我一向喊他老馮。大學畢業掉隊入警隊,幾年下來,竟然混了個一杠三花,開初是看管所民警,厥後因職務調離,去了某區刑警隊,成為一名英姿颯爽的緝毒乾警。因為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個大膽狂徒,憑著一副不怕死的衝勁,頻頻建功。厥後又從緝毒乾警的職務上調離,進入要案調查科,不消耐久在內裡冒著傷害衝鋒陷陣,開端轉為做一些背景的證據彙集和偵破事情,平時不消穿刺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抨擊的傷害,因為以他的年齡和警齡而言,他破獲的案子已經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熟諳是在一場ktv的瘋鬨上,剛好我倆有一個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時候同時聘請了我和他,唱歌的時候我阿誰朋友喝醉了,左手挽著我右手挽著他,迷含混糊就把我的實在職業給他說了出來,我還是還記恰當初他聽到這統統的時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開端冇把他當作是真正的朋友,厥後又出來集會過幾次,才垂垂熟起來,邀他來我家吃過幾次飯,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時候也美意收留過他,以是嚴格來講,我和他的友情固然不算很深,但也達到了知心不換命的境地了。
前陣子,在他們派出所四周的一個巨型的蔬菜糖果買賣市場,有一家批發商的老闆的孩子走丟了,當時就報案了,不過是基層受理的,厥後找了好多天都冇找到人,直到大半個月今後,一個從石馬河上高速的貨車司機泊車在路邊撒尿的時候,發明路邊有一件紅色卻沾滿血跡的羽絨服,一時獵奇就翻到護欄內裡去用腳撥弄衣服,翻開後發明一個玄色的渣滓口袋,當下有種非常不好的預感,卻出於熱情,還是翻開來看,發明一大塊連著頭髮的頭皮,另有一隻上臂的殘肢,以及一雙鞋子和一條秋褲。當時嚇壞了,從速很成心識的庇護現場和打電話報案。差人到了今後,就把這個殘肢和當時走失的阿誰小孩聯絡在一起,顛末量方勘察,確認滅亡的就是阿誰小孩,一起卑劣的碎屍案。因為基層民警冇有很強的窺伺才氣,因而這個案子就逐級上報,到了老馮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