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章 記者證[第1頁/共3頁]
看來,不透露身份是不可了。
葉帥凝眉道:“說吧,甚麼事?”
“你啊……就是不開竅!”
說實話,葉帥都有點說不出口。
喬軍淺笑,“這事就算了吧,如何樣?”
葉帥點頭,“我說的是之前那句,你問我有冇有興趣聊聊,我現在答覆你――冇有。”
這時候葉帥才抬起了眼皮,冷冷道:“這和你們警方有乾係嗎?”
這……又是坑的一部分?
兩名差人表示你隨便。
“兩位民警同道,我想我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對方對我圍追堵截,禁止我的普通采訪,乃至要脫手打我,我隻是為求自保而禮服了他們罷了,你們不去管他們,反而要拘留我?”
葉帥強壓肝火,不滿道:“好,那我倒要問問,如果是還你是當時那種環境,他們都揮著拳頭衝了過來,你奉告我應當如何措置?”
“先聲明一下啊,葉大記者,我要說的事和你的案子無關,是關於你采拜候題的,有冇有興趣聊聊啊?”
看起來彷彿冇弊端。
葉帥聽到這已經忍無可忍。
葉東來眼睛都瞪圓了,明顯是雲部的事情證,上麵連職務、級彆都寫得明顯白白,他們有能夠冇見過,乃至需求把電話打給省廳來辯白一下真偽,但是你說是記者證?
不一會兒,方纔分開的兩名差人再次走了出去,“好了,葉東來,從速簽個字吧,超越十二點,你又得在拘留所裡多呆一天。”
讓你看看我是誰!
葉東來麵沉似水,幾近要發作!
葉帥心中起火,如果冇有約戰的事情的話,或許他真的會進拘留所裡看看,以後遵循法律流程一步步複議、告狀,看看背後的這股權勢到底有多大的神通!但是這五天待在拘留所裡,就把兩今後的約戰遲誤了!
《治安辦理懲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彆人,或用心傷害彆人身材的,處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來,在《拘留懲罰決定書》上簽個字吧。”
“就比如說城管,你們媒體老報導城管打人,城管欺負小販,讓公眾感覺我們的城管部分就是地痞!冇錯,報導的那些內容是究竟,但是究竟就不會誤導公眾嗎?一樣會誤導!有瞭如許的呆板印象以後,你再說城管熱情助人文明法律,冇有效了!是不是如許的事理?”
雲十3、韓德明、高強、鄭小白幾小我,但是打給誰呢?
現在的環境的確有些難堪,被警方拘留,在警局裡他哪怕是元帥也不好一頓腳就飛起來走了,但是拿出證件來,對方竟然說是記者證。
意義已經很明白了,要持續查下去,五天拘留你是躲不掉的,五天後即便出來,時候疇昔那麼久,再報導出來也就冇成心義了。而現在則是給你一個機遇,隻要你放棄調查,就能夠安然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