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獨裁國家[第2頁/共4頁]
葉泉的有些設法還是當年憤青期間的遺留,或許過於天真,也一定就是精確的,過猶不及的事理,前人在幾千年前就懂了。
凡是遵紀守法的良善百姓,也不感覺如許的百姓行動標準和刑法有甚麼不好,日子一久,等大師都適應了,餬口反而比之前過得更溫馨、更放心。
然並卵,華龍國連結合都城冇有插手,正式建交的國度隻要新華國、巴國、沙特和阿聯酋等少數幾個,對外界的指責向來不鳥,仍然我行我素。
黑龍軍占據全境已經兩年,現在對華龍國的統治也完整安定。
隻要透露這個誌願,相乾部分就會主動上門,供應一站式體貼辦事,並且手續簡樸,效力極快。
並且一旦有了陪審團,案件的終究訊斷成果,常常會是最重的一種。
淩遲是最殘暴的一種極刑,俗稱“千刀萬剮”,對罪犯一共需求割3600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處極刑犯,方算行刑勝利!
這些嚴格的治安條例、辦理條例等,對本國人一樣有效,一旦違背,即便冇有冒犯到刑法,也會擯除出境,嚴峻的列入“不受歡迎黑名單”。
並且,華龍國在客歲竟然規複了淩遲罪,凡是性子非常卑劣、有極大民憤、形成極大傷亡、冇有涓滴人道連牲口都不如的罪犯,經最高法院裁定,能夠判處淩遲之罪。
如此嚴苛的刑法,在進入當代文明的地球上,是獨此一家。
在華龍國,司法絕對獨立,法官職位高貴,不受外界滋擾和影響,乾與司法公道成為一條很嚴峻的罪過,一旦查清,權勢再大的人也要被究查任務。
當代法律體係更多的發源於西方,但葉泉對西體例令體係的某些看法,卻不大附和。
在人均壽命剛過七十的年代,判處幾百幾千幾萬年的畢生監禁有甚麼意義?
並且為了製止錯案冤案,葉泉不但鞭策了很多刑事窺伺技術的生長,使得華龍國刑事案件的偵破率達到了99%。
比如過分地講究所謂“人權”,人是要有人權,但有些人已經喪失了人道,還要給他講人權嗎?
並且,自重新刑法實施後,社會治安題目一下子就好了,犯法率低到能夠忽視,說是“夜不閉戶”毫不過分。
已經移民走的人如果悔怨了,想轉回華龍國的國籍,那麼對不起,請接管各種測試,不是華龍國最需求的人才,冇門!
這件事,當時曾在法律界,乃至全天下範圍內引發了一陣顫動。
當然,這類刑法最大的感化是威懾,不成能像極刑那樣常用,也不成能像當代那樣濫用。
另有一些醉酒肇事、在公交上對女性停止騷擾、碰瓷、歪曲、訛詐、耍橫惡棍、小偷小摸等行動,在彆的國度,因為繁忙或者證據難以查實,差人底子不會管,或者對犯事者隻∝▼,是攻訐教誨幾句就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