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杳杳絕殺,徐伯臨死期(三更合併)[第1頁/共10頁]
郭學益特地誇大了一下:“虧欠過的人。”他又開端拆證詞了,“當初廬硯秋密斯和徐伯臨先生因為驚駭會被思疑問責,挑選了暗裡措置屍身,而冇有報警,冇有讓洪苓儀密斯沉冤得雪,以是廬硯秋纔會說那是她虧欠過的人,纔會格外偏寵受害人的女兒。”
某些狀師的嘴啊,人間的鬼。
歐陽燁持續:“受害人廬硯秋活著時對徐檀兮蜜斯心疼有加,乃至立了遺言要把統統產業都留給她,我的當事人當然會不平,會仇恨,會理所當然地感覺這些本應當屬於她阿誰死去的孩子。痛恨和負麵情感越積越多,直到客歲四月,我的當事人發作了,她雇傭了丁四去粉碎刹車,但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想鬨出性命,她隻是想排解一下恨意,想經驗一下無私的婆婆和丈夫的私生女,卻冇想到一個刹車題目會斷送兩條性命。”
風向逆轉,不但把徐伯臨摘出去了,還拋出了徐伯臨有能夠被某個受益人讒諂的媒介。
丁四答覆:“是我向她發起的。”
再一次感慨,某些狀師的嘴,人間的鬼。
丁四看向被告席的徐伯臨:“是二號被告徐伯臨。”
周唐如問:“你之前去祭拜過嗎?可曾聽廬硯秋密斯或者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提及過洪苓儀密斯?”
周唐如說瞭然人物乾係以後,才漸漸引出案件:“二十五年前,滄海路產生一起車禍,肇事司機逃逸,被撞車輛上有兩位受害人,司機和一名妊婦,司機當場滅亡,妊婦卻不知所蹤。”
“叨教你曉得紅山墳場的無字碑是給誰立的嗎?曉得上麵安葬的是車禍逃逸案的受害人嗎?”
法官問二號被告狀師,對證人證詞是否有貳言。
扣問、查對完證人身份並且宣誓以後,歐陽燁發問:“證人丁四,叨教粉碎刹車這個主張是我當事人最早提出來的嗎?”
萬河東上庭以後,郭學益先讓他先容了一下本身,並且宣誓,然後纔開端發問:“萬河東先生,客歲四月你是否去過潮汐路的車禍現場?”
公訴方也冇有提出任何貳言。
周唐如開端發問證人:“徐檀靈蜜斯,你當初真的有路過車禍現場嗎?”
鋪墊的差未幾了,周唐如開端複原案件:“二號被告徐伯臨當年違規駕駛,形成了受害車輛的駕駛司機當場滅亡,因為妊婦看到了他的臉,他便將重傷的妊婦帶離結案發明場,很榮幸的是,妊婦腹中的孩子活了下來,而妊婦是如何身亡的,是搶救不及時?還是被人滅口?就不得而知了。”
周唐如辯駁:“一小我的證詞你能夠說是片麵之詞,但不但徐檀靈蜜斯指認了被告徐伯臨,另有丁四也指認了被告。”
周唐如站在證人席的中間:“請先答應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先和大師簡樸申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