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曹紅薇死亡[第1頁/共4頁]
如果被公安局發明瞭,必然會對她起狐疑,這些錢是從那裡來的,僅憑她的人為是不成能有這麼些錢,現在事情有些不妙,說不定公安局發明瞭甚麼題目,這個時候還是謹慎為妙,她來到衛生間洗手盆前麵,拿出打火機把存摺給燒了,用水沖掉內裡的紙灰,然後回到客堂,她已經把存摺號碼和暗碼緊緊地記在內心,今後再想體例把錢支出來。
這兩小我是和曹紅薇最後通話的人,曹紅薇已認識到本身的傷害,以是冇敢用本身的手機號碼給對方打電話,而是用了彆的一個號碼和對方獲得聯絡,是驚駭人曉得他們的說話內容。(未完待續。。)
在她的房間內的手提袋裡還發明一封信,信的內容很簡樸。隻寫著:薇姐,早晨公園門口見。落款是愛你的輝,並冇有詳細日期,經查驗確切是趙明輝的筆跡。但上麵並冇有發明任何指紋。申明曹紅薇也冇有看這封信,估計曹紅薇冇有推測有人關鍵她,這封信還冇來得及看,喝了酒今後當即滅亡,是以鑒定有人是用心這麼做,表示曹紅薇和趙明輝的分歧法乾係。
隨即下了樓,翻開門一看,公然是一個小男孩,手裡拎著一個手提袋。“阿姨,有個叔叔讓我把這個送給您。”小男孩把一個手提袋交給她,說完就走了。
現場勘查結束,鄭萬江把環境向馬勇生做了彙報。
“和她通話的人是誰,你們有冇有調查清楚。”馬勇生說。
曹紅薇死於劇毒氰化鉀,滅亡時候在上午十點今後,經查抄是喝了長城乾紅酒,現場兩瓶紅酒均含有劇毒氰化鉀。經檢測,上麵隻要曹紅薇的指紋。現場有一個手提袋,內裡裝有兩萬元群眾幣,手提袋上麵有曹紅薇和一個小男孩的指紋,經查抄,那兩萬元恰是財務室失盜的現金,錢的號碼符合,手提袋是華聯超市的,從大要看來,曹紅薇是懼罪他殺,曹紅薇本年三十歲,幾年前離了婚,冇有孩子,不知甚麼啟事,至今未再婚嫁。但現場提示我們,她不是他殺,而是有預謀的凶殺,一是瓶子裡的劇毒物,不成能都含有劇毒,二是劇毒品,氰化鉀普通人是冇法弄到的,曹紅薇的手裡不成能有這類東西。三是那兩萬元錢,這清楚是在表示我們曹紅薇就是盜竊財務室現金的凶手。
“這是如何一回事?房間裡如何冇有一點動靜,莫非她冇在房間裡,但是並冇有看到她出去。”李豔秋內心想到。
另有一點應引發重視,那就是在明天上午十點,有一輛出租車曾經到過曹紅薇的家,期間有一個男孩,找過曹紅薇,把一個手提袋交給了曹紅薇,然後就拜彆了。因為是一個小孩子,冇能引發監控職員的重視,但對當時的環境作了拍照。鄭萬江說著拿出了阿誰孩子和出租車的照片。照片非常清楚,較著看出號碼是冀r x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