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1章 國公府[第1頁/共4頁]
本來暴怒當中的李世民,俄然感覺一陣索然有趣。
澎湖縣、琉求縣、基隆縣、琉南、琉東、宜蘭,琉求公國分設六縣。
“當然,你也不能一味的嚴苛。對於那些比較從命、配和的,也得恰當的誇獎。乃至能夠挑一些本來在山夷裡職位並不高,乃至分緣也不算好,但卻情願對我們儘忠的山夷出來,讓他們來幫手監督和辦理那些山夷。”
當然,頓時要開辟呂宋、渤泥等地,張超也需求很多人。
李世民起家,舉頭分開。
“起首,他們得下來投降,無前提投降。”
但山夷人如果傷亡多了,喪失也大啊。
隻要如許的山夷,纔是好的山夷。
幾十萬最後歸附的山夷,如許分一分,也就差未幾都能安設了。
朝廷的官吏、軍隊撤出諸侯封地後,諸侯領受封地的民政司法稅賦軍事諸方麵。
比如國公府,有國令、大農各一人,有尉二人,典衛八人,常侍等等,有一套官製,是漢魏以來都有的,雖各朝有些變動,但都差未幾。
如果節製不好,結果是會很嚴峻的。
“文遠,這裡的山夷和山上的山夷還是你來措置吧,朕有些累了,先去歇息了。”
統統人都不會成為仆從,都會有事情,會有薪水。
至於議會,這隻算是一個議政監督的統戰構造。
這個時候,就得靠辦理,而要想辦理的好,嚴格是必定。
張超看著天子那陰沉的神采,看著他雙手都已經攥成了拳頭,隨時有暴走的能夠。
議會這個東西,現階段來講,不是甚麼民主。而是連合拉攏各階層,以安定張家對琉求的統治。
不過也得防著他們記吃不記打。
叔叔能忍,嬸嬸都不能忍了。
國公府下,設行政、軍務、司法三大衙門,另有議會。
“讓山夷們相互監督,誰若敢暗裡抵擋,乃至是做違法之事,必須告發。不然,一家犯事,同保之人都連坐。對那些不聽話的山夷,我們輕則要懲罰扣錢,重則勞改乃至是貶為仆從發賣。”
張璟反對,“太便宜他們了吧?”
這些政策比較刻薄,但島上的山夷數量可很多,既有疇昔歸附的,也有現厥後征服的,加上此次這些,數量龐大。
“要記得給這些山夷推行官話,讓他們學習說漢話。還要實施保甲連坐製,每個山夷安設點,最後是數個不相乾的部落安設在一起,每處幾十戶就夠了,彆安設太多,要包管我們漢民占多數。”
張家在琉求也有很多騎士,分封了八百多個。這些人,是張家在琉求的根底,不但是軍隊的軍官,也是張家琉求公國小朝廷的首要官員們。
分封給騎士的采邑,相稱於疇昔犒賞的勳田。騎士們完整享用有采邑的收益權,乃至還能享有采邑三分之一的稅賦收益。這和疇昔朝廷分封貴族們的領地權力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