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0章 行者[第1頁/共3頁]
留下的和尚,日子也並冇之前好過。
(未完待續。)
彆的僧道們的服色,以及古刹的範圍規格,也全都遭到嚴格規定,不準造鬥拱和彩畫棟梁,佛像隻許用泥和木,不準用銅,更不準用金、鐵等。
牛車、馬車、騾子、驢子,駱駝,載著糧食、煤炭,一隊隊的進入長安城!
龐大的都城長安,也不過隻能儲存三寺三庵,各寺庵都隻能儲存五十名僧、尼。
朝廷不再任由佛道的肆意擴大生長,而是下了一張大網,嚴格管束。
長安的各個城門翻開,無數商販,挑著鹽擔、挑著蔬菜、挑著柴薪,從城門外湧進城來。
而不是一縣留一寺,選中哪寺就整寺留下。
寺院的財產又被充公很多,特彆是地步、存糧大大減少,連給他們乾活的仆從也被放免了,大量的冇被登科的僧尼被勒令出家,並直接被朝廷送往邊陲開荒,乃至為僧尼們婚配。
總之,在現在梵刹名譽一天不如一天的環境之下,朝廷對梵刹的辦理,非常的嚴苛。
本來寺觀中放貸的,一概轉歸官府,官府減租免息,寺觀今後一概製止處置抵押、放貸、出租等經濟貿易行動。
報曉,是教人省睡,起來唸佛,勿失時間。他們主動的來給大師報時,乃至報氣候預報,隻為了能挽回點梵刹在百姓心中的名聲,乃至以求在過年過節的時候,能夠上門討要一點齋飯齋錢,畢竟現在分歧昔日了,光坐在梵刹裡唸佛禮佛,但是要餓肚子的。
各所儲存的寺院,統統的財產都須登記造冊,報備官府,然後由官府發下左券。但須納百分之十的契稅,如無稅,則冇入官中。且規定每僧道限額二十畝地,已有的田產中超越限額,全都冇官。
彆的,還嚴禁僧道娶妻蓄妾、製止私生子,製止寺觀處置經濟財產,出租、放貸、抵押這些都嚴禁處置。
在儲存的寺觀當中,也製止蓄奴,統統寺觀仆從,一概放免為良。
和尚們上街報曉報氣候,庵裡的尼姑們則開端紡布刺繡,把本身刺繡的物件拿到市場出售。
寺觀如果要體例會、講經等活動,也必須提早一個月向官府申報,須獲得官府批準方許。
晨起報曉,再到陳述當氣候象,和尚們也與時俱進,曉得了加強辦事。
而在都城測驗、在京中學習、以及拿度碟,都要破鈔很多。
每家寺觀當中,都必須有朝廷派駐的僧道觀駐寺停止辦理。
並且朝廷現在還限定僧道與俗世來往,僧道須各歸寺院,不準雜處官方,僧道外出,必須先到縣中獲得過所,外出遊方問道也不準投宿民家,僧道師徒等的乾係也由朝廷律法製定倫理乾係,師徒劃一於俗世子侄與叔伯。
更不準僧道違法亂紀,一有違法行動,必須交由朝廷官府遵循律法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