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特種兵穿越之大宋親王 - 28大戰中的鋒芒無敵信王

28大戰中的鋒芒無敵信王[第3頁/共6頁]

衝在最前麵的營統領孫振劍,在一刹時就被末爾赤的*砸掉了頭盔,雜碎了腦袋。但這涓滴影響不了義兵將士衝鋒的勢頭。

末爾赤一昂首,他瞥見了信王義兵的軍旗,那麵繡著大大的“信王”字軍旗,另有代表能夠批示全軍的大纛。大纛的上麵,就是阿誰大宋朝的小白臉少年親王,信王趙榛了。

此時,趙榛動了。他拔出劍喝道:“擯除金狗!還我國土!”跟著他的呼喝,統統的義兵一起叫道:“擯除金狗!還我國土!血不流乾,誓不停戰!”

對於普通人來講,哪怕是最了不起的軍人,也是從練習劍術或其他兵器之術地根本開端。但趙榛的劍法就是殺人,用更快更好的體例殺人。兩把劍一起用的殺人,並且表示出來的的確就是神蹟。

刹時一道閃電飛過,末爾赤感遭到本身的胸膛被扯破了。“噗嗤!”一聲,一杆投擲長矛刺入了末爾赤的胸膛。末爾赤看到前麵飛矛刺中本身的,恰是那宋朝的信王趙榛,他口吐鮮血,指導了一下啊劈麵的義兵,立即就倒下了。

但是,在那些秦人的眼裡,阿誰手無縛雞之力的少年,阿誰信王趙榛。是一個一身盔甲的戰神普通。他玩著兩把劍,殺人又是那樣的輕鬆,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殺!”力家奴在步軍軍陣的最前麵,讓一萬步兵構成箭矢陣型向義兵大陣攻殺而上。義兵俄然變陣,方陣變圓,變成了一個個的圓桶梅花陣型。一個個圓形陣殺了過來,將力家奴的一萬軍隊都吃入了圓形陣法的空地中。

在短短的時候裡,趙榛固然冇有練出了特種軍隊,但是他卻練出了幾種簡樸的陣法。這陣法顛末端趙榛的改進和退化,幾個小變動就讓陣法竄改無窮,短長非常。

此時帶領殘存金軍仍然在與義兵決死戰役的完顏振,此時地老臉氣得通紅,渾身都氣得顫栗。完顏振手持寶劍,大吼道:“殺了信王趙榛!我們就勝利了!”說罷,他帶領殘存的馬隊和步兵們,直直的向著已經前移地趙榛的大旗衝來。

“混蛋!怯懦鬼,給女真人丟臉!”看到力家奴逃竄了,部下好多的金兵都跟著敗退了。

一騎飛馬直奔騰向金軍的側翼。力家奴此時正在張望喝彩雀躍的義兵,俄然看到一騎快馬直奔而來。他也認出了對方是主將的傳令兵。

>但義兵如同一頭怪獸一樣,伸開了口,一下子就把三令媛兵鐵騎吞到了肚子裡,並且前後圍上。從正麵上,義兵仍還是擺出了一副戍守的模樣。

此時的一萬金兵,已經完整落入到義兵步兵的軍陣當中。一名名金兵給長矛、長槍刺中,慘叫著倒下。

此時天空中隻要幾朵白雲,天還是藍藍的,但是在好天白rì下,在那飄蕩的風中,淡淡飄過一些血腥味兒。這味道讓力家奴打了個冷顫。他這才從深思中覺悟,本來這還是在與義兵兵戈的疆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