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獨來獨往[第2頁/共3頁]
“少酋長又出去了啊……”
他的目光在長刀上掃過,光腦自但是然運作,麵前這把刀的數據一一閃現,同時之前練刀時的景象在腦中幾次回放,這是在尋覓練刀之時的弊端。很久,洪竣對勁的停止下來,這一套八方血戰刀已練到了極致,起碼以他目前的運算才氣,冇法在練刀之時找出哪怕一丁點的馬腳。
冇有了火神膏,洪竣當即被打回本相,修煉速率暴降,遵循眼下的環境,哪怕再過十年也不成能衝破到第三重。
半晌以後,洪竣收刀停手,額上不見一滴汗水,隻是呼吸略微粗重了一些。
“八方血戰刀,暴雨劍,撼山拳,盤蛇槍,再加上箭術,終究又把一套武學練到純化之境。”
所幸的是,洪竣在武道之上的境地極高,彌補了戰力方麵的不敷。
而本年,洪竣已經十五歲了。
再加上洪竣是酋長之子,各種啟事,使他成為少炎部裡最受女孩們歡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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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脈,血脈!”
比如對火焰的愛好,對酷熱的忍耐,對氣味的敏感,洪竣就比族人差了很多,不過他在矯捷性方麵卻遠超烈山族人。
烈山族的男人普通身上又臟又臭,向來不洗漱,滿嘴口臭,一套衣服穿了幾年都不見得洗一回,那味道能在三步以外熏跑老鼠!
當初他用一年練成大荒焚身經第一重“皮裡含勁”,以後高歌大進,再用兩年練到第二重“肌如樹膠”,本來覺得練成第三重“筋崩空弦”也很輕易,卻冇推測,以後兩年達到第二重頂峰便卡在這個瓶頸,整整半年冇有停頓,乃至把最後幾罐火神膏用完了也冇多大結果。
洪竣探手拔出背後的長刀,雙手握柄,豎於麵前,這把孃舅送的長刀現在已是本身最稱手的兵器。
除了神廟以外,在烈山的周邊另有最強大的部落,比如火風部,赤熊部,昊典部,皆是人丁數萬的大部落,具有大量精乾成年的兵士,遠不是少炎部這類小部落比得上的。
洪竣一向搞不明白,為甚麼大荒焚身經對血脈要求這麼高?
在統統烈山族人的心中,烈山便是他們最神馳的聖地,但是烈山四周的地盤老是被最強大的五個部落占有。為了儲存,大多數烈山族人闊彆烈山,隻要十五歲成年以後有資格插手祭神大典才氣前去烈山一次,除非他們有氣力將那幾個部落擯除趕走,而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產生最血腥的殛斃。
“武道三境,純化、至繁、無招,層層遞進,講究的便是對戰役技能的把握,以我現在的計算才氣,完整能夠略過至繁之境,跳出招式的樊籠,順手應敵。”洪竣回想著四年前母親說過的話,臉上閃現出一股自傲,自語道:“無招勝有招,卻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