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曾經的暗戀情人[第1頁/共4頁]
且不說現在兩人的緣分到底如何,隻說“李瑤”這個名字,已經深深地印刻在了方傑的腦海中,乃至於剛一聽到這個名字,方傑便想起了那本日記和日記裡的故事,表情也變得有些龐大起來。
可題目是,現在的本身劈麵前這個李瑤確切冇有任何豪情了,如果逼著本身找回場子,彷彿不爽的還是本身?
成果,毫無防備的張雲翔整小我便騰空撲了出去,最後“嘭”地一聲落到了水泥地上,並且在慣性的感化下滑出兩三米才製住身形。
“驚魂不決”的方傑撇了撇嘴,語氣倒是非常地不屑……
據日記裡方傑本人的描述,阿誰時候的他可謂是茶不思飯不想,每天早晨都能夢到李瑤,每天早上最在乎的事情是能夠在出門時“偶合”碰到李瑤與對方一起去黌舍,每逢聖誕節或者李瑤過生日,他都會經心籌辦一份禮品送給對方,發明黌舍內裡的一些小地痞老是鄙人學路上堵李瑤的時候,方傑乃至還為此混過一段時候的**,采納以毒攻毒的體例和手腕將那些地痞給彈壓了下去!
“李瑤?”
遵循普通劇情生長的話,已經“失憶”了的方傑底子不成能招惹到對方。
不要曲解?
能夠設想,鄰居+玩伴+同窗+同窗後代+同事後代,如此多的乾係,會給兩人帶來多麼大的交集,以是之前的方傑,會喜好上青梅竹馬的李瑤,也是在道理當中的。
而後者則神采一沉,邁出半步微微擋住李瑤的身形,目光逼視著方傑,略帶諷刺地笑道:“哥們,我曉得你之前暗戀過李瑤,可現在李瑤是我的女朋友,以是請你說話重視一點。”
話音未落,一旁的劉婷就捂著嘴笑開了。
簡樸點說,方傑曾通過日記體味到,之前“本身”在讀高中的時候,李瑤是他地點高中的校花,其人能歌善舞,多纔多藝,比他低兩屆,是之前阿誰“本身”在高中期間的暗愛戀人,單相思的那種。
一聽這話,一旁的劉婷不由微微一愣,目光也不由得移向了方傑,接著,嘴角便翹了起來,彷彿冇想到木頭人般的方傑竟然還曾經有過一段純情暗戀史。
“張雲翔!”
究其啟事,倒不是方傑有先知先覺的本領,而是他來到這個天下後,有一次偶然中從書房書架裡的一個死角裡發明瞭“本身”高中期間的日記本,而日記內裡有大量的內容與這個李瑤有關。
所謂時過境遷,又所謂君子不奪人所好,挖牆腳這類事也分歧適方傑的行事原則,以是顛末沉思熟慮後,方傑終究還是決定不再糾結此事。
方傑硬是愣了兩三秒鐘才認識到劈麵阿誰瓜子臉的標緻女孩是在跟本身打號召,暗想能夠是碰到了曾經的熟人,但對方到底是甚麼身份,名字叫甚麼,他都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