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二章 宣傳(下)[第1頁/共4頁]
船麵之上,北風淋漓。
並且,因為是淩晨就走,先乘坐的是一輛看上去再淺顯不過的馬車,冇有帶任何的侍從,隻要魯修裴扮成的車伕陪著他一同分開。
“你的體例有些結果,但是還不敷,七千年前,光輝之主的確下達過製止和精靈貿易的神喻,神喻和世俗的法律不一樣,隻要神冇有拔除,它就一向有效,是以這個神喻,現在還起效。”在這類時候,終究顯現出艾莉妮作為五級牧師的氣力,她有條不紊的闡發的說著:“如果光輝之主教會,公開拿這點來指責,你剛纔的行動,是冇有多少結果,次序之神和戰神的教會,乃至抗魔的功勞,能為你作的都未幾。”
王子微微一笑,說著:“特塔肖子爵,您彆作急,我信賴您不是用心,這事還能夠調和。”
“這件事絕對不能再對抗下去,不然的話,就算為了保護光輝之主的權威,光輝教會也會采納非常手腕。”路侖學者也附和這一點。
光輝之主的權威,在這個天下上,是比國度都強大的存在。
“羅蒙,現在獨一的體例,就是你先躲出去,按照諸神的和談,能讓你有出亡權的場合,隻要各神的神殿,但是這常常會導致教會之間的牴觸,如果王子那邊不肯收留,再尋覓出亡權不遲。”艾莉妮沉吟了半晌說著:“你不能持續在領地上呆了,先去找二王子吧,他是王族的成員,藍土島是以是王室的領地,就算光輝之主教會力量再強大,也不敢等閒突入,這是違背五千年前,諸神簽訂的和談。”
“不,光輝之主的神喻,你不能對抗,如果你是阿誰神的聖徒,或許不一樣,但是現在,冇有體例正麵對抗,隻能鑽內裡的空子。”
“特塔肖子爵,七千年前,就有著一個神喻,是不準人類與精靈貿易,因為間隔現在的時候已經太久了,除了貴族後輩如許能看到藏書的人,就隻要相乾神殿的牧師才曉得這件事了,你不曉得,確切有情可原,但是這個神喻既然有,如果冇人提還好,一旦有人提出來,對你的獎懲就會呈現,你明白我的意義吧。”王子神采凝重的說著。
厥後聽了,都同意了艾莉妮的建議,也感覺,羅蒙應當躲出去一段時候,等事情弄清楚了,再籌議下一步該如何去做。
“羅蒙,你與精靈的直接買賣,冒犯了光輝之主的忌諱,這件事很難處理,並且,你在領地裡也不平安了,如果光輝之主教會,現在就派人來拘繫你,你如何辦?”艾莉妮的神采很丟臉,她說著:“如果抵當,那究竟就嚴峻了,變成公開對抗光輝之主教會了,如果不抵當,去了那邊,根基上不成能活的出來,審判所的傳統就是如許。”
“出來說吧,殿下。”羅蒙苦笑著說。
一萬金幣?這可真是一個大手筆,更能夠今後把特塔肖領,打上王室派的烙印,王子悄悄點頭:“特塔肖子爵,您是我的朋友,也是王室的朋友,我會儘量的幫你去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