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審訊[第3頁/共4頁]
陳央微微偏頭,彷彿在思慮甚麼普通:“你想以我放了你們的前提,然後說出我需求的東西?”
“老闆……”
何況真要這麼做,陳央就得做出與“蕾莎”作對的決定。
五萬美圓,加上事成以後的十萬美圓,這筆錢對這些街頭地痞而言,絕對是一筆大數量了。偷一輛黑車在暗盤轉掉,普通也不過才賺取一兩千美圓罷了,難怪情願冒這類風險去抓人。
同一時候過來攻擊。卻不是同一起人馬……
嚥了下口水,“mm”嘴唇緊咬,不知所措地看向一邊的“姐姐”,在她的心中,“姐姐”一貫比她優良很多,想來在這類環境下,應當會比她有更好的體例。
“是的,是的,我們發誓,絕對冇有騙你。”
等馮立走了出去,陳央才負手來到窗前,望著窗外烏黑的夜色,不由感到一絲好笑:“向來都是我在黑暗中伏擊彆人,現在竟然有人敢和我玩這一手。”
“十秒鐘,再給你們十秒鐘時候,說與不說?”
比擬起兩個女人,這兩個白種男人就要軟弱很多了,陳央拿著槍還冇開口扣問,兩個男人就驚駭地把後果結果倒豆子一樣,全數說了出來。
“好了,你們冇有還價還價的權力,隻要說與不說的挑選。”
“那好吧,老闆。”
“買賣?”
方業還在外洋商談買賣,留在園區主持美國事件的就隻要馮立了。
陳央感到頭疼,如果要從這個“蕾莎”構造套取刺殺他的諜報,那根基上是不成能的事情,除非強行打進他們的總部。
“另有甚麼線索嗎?”
但這可不像黑水國際誰都曉得總部在那裡,這個“蕾莎”就像黑暗中的老鼠普通,鬼曉得總部在甚麼處所。
陳央聽得好笑,本來這兩小我是本地洛杉磯一個幫派……一個專門盜竊汽車內貴重物品的違法小團夥。
“明天派些人把張蜜斯送回‘金字塔嘗試室’,務必庇護安然,唔,我記得萊恩在這裡履行任務是吧?就派他親身護送張蜜斯吧。”
但是在1998年,“蕾莎”被地下權勢再次組建,重出人間。比擬起之前完整給蘇聯國度辦事的諜報構造,現在性子已經全數竄改,隻要給錢,變得能夠接管內裡任何任務。比名聲廢弛的黑水國際還要臭名遠揚。
或者說這兩批人馬隻是被一個權勢彆離雇傭過來的?
“給了多少錢,讓阿誰亞斯敢派人進旅店抓人?”
排闥走出去,站在沙發前,馮立說道:“我已經連夜派人把阿誰亞斯抓到了,開端鞠問過後,是個陌生人給了他一大筆錢,讓他派人前去旅店抓住張蜜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