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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底下有些府官,明顯朝廷還未行這《配婚令》,就已經如狼似虎般的強行給女子們拉郎配,硬將好些花普通的女人配給些豬狗不如的男人,這才短短幾天,已經稀有百名女子為了不被送入火坑,以死相抗。這才激得各地的女子們群起抗爭,若真要論罪的話,明顯不遵朝廷旨意的該是那些濫用私法、強行逼婚的府官纔對!”
群臣那裡肯信,“這不會吧,不是都說好些村鎮的女人們全都跑到安女堂去了嗎?”“娘娘是少報了數字了吧?”
立時有人嘀咕道:“這再加安女堂的幾十萬人,不也差不了多少了嗎?”
“如果不準納妾,萬一正妻生不出孩子來,豈不是斷了家中香火,這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錢尚書皺著眉頭,勉強答道:“回娘娘,當今我國共有兩千萬人,此中男報酬一千萬又二千八百萬人,女子為七千二百萬人。近十年來一向是女少男多,實在這兩年比起前些年,女子人數另有所上升,十年前的時候男人要比女人多出來七八千萬。”
兵部尚書上前一步,寂然道:“便是娘娘不問,臣也是有話要說的。當官方呈現大量曠男時,最可駭的還不是方纔刑部尚書所說的甚麼拐賣、□□等罪,這些不過是小打小鬨罷了,不過是些婦人遭殃。真正可駭的是這些曠男們如果和那些災荒年間吃不飽肚子的流民一樣,也起兵造反呢?”
采薇回他一笑,在袖子底下又捏了捏他手,纔看向刑部尚書道:“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人亦如此!平白無端的,如何會有那很多婦人甘冒監獄之災也要走上街頭,□□抗議呢?不知趙尚書可知她們因為做此驚人之舉?”
采薇唇邊再無一絲笑意,點點頭道:“這第二條說得倒是不錯,但是這第一條說女嬰生得比男嬰少,可就是在睜眼說瞎話了。”
吏部尚書也道:“是啊,娘娘,這自古以來,曆朝曆代無不正視這百姓之繁衍,此乃國之大事,存亡之地,是以很多朝代都行過這配婚之令。如漢惠帝時,女子三十不嫁,罰六百錢;晉武帝時,“製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梁武帝時,凡女子二十無夫,皆充洗衣房;唐明帝時,適齡女子需在一年內結婚,不然先問罪於父母,並由本地縣衙或者教署遵循唐律戶婚的規定停止配婚;元定宗時,女人十六無指從者,入歸大帳,次者賜軍士。”
“至於甚麼事關男人莊嚴的大話就更彆扯了,妾室在你們男人眼裡不過就是個安排玩意兒,常日裡被你們送來換去乃至打死的還少嗎?拿去換馬的、換錢的、換畫的也不在少數,阿誰時候如何不在乎頭上的帽子色彩呢?”
“你們動不動就把《吉花》拎出來講那些娶不到媳婦的男人有多慘,那你們又可曾聽過墨客陳偕燦曾作的一首詩――《溺女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