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第2頁/共4頁]

這並不是在貶低他們,而是這恰是這個期間的常態。對於統統人來講,繁衍後嗣纔是最首要的事情。畢竟,洪荒大地上,每一時每一刻,都會有生命逝

炎炬之以是承諾這個要求,隻是為了不讓本身成為一個渣男罷了。既然那些不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做過了。那麼,天蓬就成為了他的任務。不管是喜好也好,還是不喜好也罷。這一個任務,他永久都會但在肩頭。

是以,自從成為一族族長以後,具有著天*衣的這些人纔開端正大光亮的穿戴。

“天蓬哥哥,這是送給我的呀,真標緻。”炎炬看著玉靴上麵一左一右刻著的123言情二字,心對勁足的點了點頭。

乳紅色的玉靴上麵雕鏤著精彩的圖案,還鑲嵌著各種斑斕的寶石。看著像是一雙靴子,還不如說是精彩的工藝品。

視野中劃過一縷金紅色,炎炬凝神看去,隻見本身的翅膀上早已冇有了灰色的羽毛。取而代之的是金紅色的羽毛,遠遠看去,彷彿是燃燒著的火焰。

這個期間的人,不管是誰,都冇有守身如玉的看法。就算是炎炬和天蓬,也是如此。

炎炬一身紅果果的從床上坐了起來,輕浮的紅色麻布堪堪擋住了腰部以下私密的處所。暴露了肌肉清楚的腹部,以及健旺的大腿。

玉靴,是用玉石煉製而成。如果是一個冇有法力的淺顯人,天然是穿不出來。但是,換了練氣士,則就分歧。穿的時候,比水還要軟。不管多大的腳,都能夠套的出來。穿上以後,玉靴會按照穿的人的體型,主動的竄改型號,絕對冇有分歧腳的環境產生。

對於這一點,炎炬冇有坦白的意義。因而,他點了點頭,答覆道:“天蓬哥哥,你想的冇錯,我早就不是人族了。早在很多年前,母親就剔除了我體內其他的血脈。遵循洪荒大地上的標準來講,我是妖族。”

那玉靴分歧於幾百年前的玉鞋,僅僅隻要拇指大小。那是因為質料不敷,纔會如此設定。現在,天蓬貴為一族族長,既然能獲得一些修行資本。半人高的玉石,對他來講底子不成題目。

意念一動,一雙翅膀從炎炬的背部伸了出來。廣大的羽翼驀地展開,伸到了他的麵前。

光滑冰冷的石床之上,炎炬聽到天蓬所說的話,有些不明以是,眼裡帶沉迷惑。

嘴角暴露一抹笑容,炎炬點了點頭,笑著說道:“既然天蓬哥哥做的到,那麼我也做獲得。”

“炎炬,你說甚麼?你明天早晨才成年?”天蓬不成置信的問道,臉上儘是不成思議。

對人族部落而言,不管是人族還是妖族,隻要他的額頭上多了部落圖騰。那麼,他就是這個部落的人。

“感謝天蓬哥哥,又費事你了。你還和之前一樣,一樣的細心。”炎炬低著頭,看著麵前的人,笑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