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同桌的你》[第3頁/共5頁]
如果旋律傷感追思,那麼歌詞則如利箭剖開在坐的年青人們的心臟,將埋藏心底的初戀全數開釋。
旋律婉轉,讓人放鬆。
任宇有氣有力的點了點頭。
秦歌內心是想插手的,當他站在舞台上,抱著吉他,對著話筒唱歌的時候,秦歌發明,本身很鎮靜。
啦~~~啦啦啦啦~~~
纔想起同桌的你~
十萬塊買一首歌,代價不算低,但對《同桌的你》來講,真不算高,何況秦歌也不缺錢。
任宇說:“嗯,此次的主理方是魔方唱片公司,他們推出這個活動,實在就是為了給林楓造勢。”
“你真想要那把吉他?”
誰給你做的嫁衣~
男人也不管,還了吉他,自顧自下了台。
先前下台的男人震驚的看向秦歌,他儘力的看清秦歌的模樣,影象力本地歌壇並冇有這麼一號年青的歌手。
……
男人唇薄,眼睛狹長,麵無神采,從駐唱歌手那借來吉他,相同好後,站在話筒前。
秦歌有些不測,豪情這倆人熟諳。
秦歌坐在半人高的凳子上,調劑話筒高度。
“去洗個澡,我在房間等你。”
秦歌的聲音奇特而有質感,飽含感情,將這首《同桌的你》歸納到了極致,或許此中一些細節上措置不敷好,但此情此景,誰會去在乎?
有人生來是兵艦,有人生來是遊輪,但更多人都是一個木桶就奉上路了。任宇大抵就是乘坐遊輪來到這個天下的,有傑出的家庭環境,做甚麼事情,總會比彆人更輕易。
任宇有些急:“你唱歌這麼好聽,不插手太遺憾了。”
誰看了你的日記~
“早上好啊早上好啊。”鬼影樣的人是任宇,彆的兩個男人應當是他朋友。
秦歌蹙了蹙眉毛,眼睛在三人臉上看了一圈,問:“你們是樂隊?”
這首歌,朗朗上口,絕對不會是知名之歌,可恰好的,他就是冇有聽過。
徐潔醉醺醺的,秦歌把她送進房間,脫了鞋子丟上床,看了一週,冇甚麼題目就出去了。
“買歌?”這和秦歌猜的不太一樣。
任宇肯定,這首歌絕對是原創。
不過秦歌內心挺不爽的,他喜好搖滾,也喜好民謠,在貳內心,二者不好放在一起比較。
不過他們也明白,不管方纔阿誰男人多麼討人厭,但人家唱的歌的的確確好聽,這一點不成否定。
那把大紅色吉他,由酒吧老闆親身送來。
……
還真特麼是原創。
不過男人這輿圖炮開的太廣,罵完後,上麵頓時響起一陣叫罵。
回到房間,秦歌拿脫手機,翻開音樂圈,清唱了一遍《同桌的你》,然後上傳。
秦歌笑了笑,說:“我挺喜好民謠的。”
“冇興趣。”固然已經暴光了一首《同桌的你》,但後續秦歌不想持續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