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奪冠[第2頁/共5頁]
如果林楓冇有說出那句話,第一名妥妥是他的。可關頭就在於,他說了那句話。
這番話到底是有些感化的,但觀眾們的情感還是很衝動,一個個大聲嚷嚷著必須給一個說法。
話是這麼說,但隻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來,今晚唱得最好的,就是秦歌這支名不見經傳的樂隊。
任宇問:“你們是那裡人?”
林楓諷刺的看了秦歌四人一眼,漸漸上前,可就在他接過話筒籌辦說話的時候,上麵的觀眾頓時發作了。
秦歌說的已經很委宛了,任宇聽了,很絕望,但貳內心多少有些籌辦,不至於太失態。
吳磊拖了長長一個音,說:“是28號歌手,林楓!讓我們掌聲恭喜他!”
秦歌說:“金陵市。”
任宇幸災樂禍說:“內定的第一名啊,看來冇甚麼人支撐呢。”
五分鐘時候很快到了。
吳磊說:“你們方纔唱的很好,估計不出不測,今晚冠軍就是你們。”
“好好聽的歌,為甚麼我之前冇有聽過?”
吳磊拿起話筒,說:“投票已經出來了,第一名票數3858,他是……”
再革新,一千五百條、兩千條……
秦歌展開眼睛,看了一眼,內心俄然有些難堪。
如果冇有秦歌的《同桌的你》,林楓得個第一名,的確冇多少人反對。
現場混亂不堪,全數都是叫喚著要28號滾蛋的聲音。
“甚麼破活動,去你-媽-的,我們投的都是29號,現場少說兩千人,你奉告我們,28號三千多票他媽那裡來的?”
任宇當真點頭:“像,特彆像。”
氛圍一下子沉默了,秦歌放下筷子,說:“《同桌的你》我受權給你們,你們想唱的話就唱。”
徐潔坐在秦歌一旁,左手肉串,右手飲料,偶爾抬眼看向秦歌,每當這時,任宇就會用含混的眼神看一眼秦歌。
林楓前麵剛說民謠算個屁,秦歌跟著上來就是一首原創校園民謠,這是赤-裸裸的打臉,林楓臉都腫了。
“這是我聽過最好聽的民謠。”
秦歌吟唱完最後的歌聲,上麵的觀眾竟然冇有任何的反應。
任宇哦了一聲,說:“我們都是魔都的,下次來魔都,必然打我電話。”
吃完早餐,秦歌問:“說吧,有甚麼事?”
“你們好,你們好,我是魔方公司此次西塘活動的賣力人,我叫吳磊。”吳磊主動跟幾人握手。
秦歌熟視無睹,大口要肉串,大口和啤酒。
“此處應當有掌聲雷動。”
主理方也冇想到這一組樂隊唱的歌會這麼好聽,四人方纔下台,賣力人就跑了過來。
在如許的環境下,吳磊再把林楓推出來,底子就是傻-逼行動。
“28號有四小我,叨教你們是一個樂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