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第420章 秘[第2頁/共4頁]
這天下上可不是隨便一個有錢人都敢說“出得起任何代價”這類大話的。沈葆楨虎軀一震,道:“那人到底是誰?總不能做個大買賣連本尊都不現吧?”
能夠曆代的天子和大臣連想都不敢往那方麵想。隻要很少數的無神論帝王,彷彿動過限定和尚人丁的動機,因為他們不征稅,影響了國度的財務和勞動力人丁。
沈總理皺了皺眉頭:“這筆支出競然能影響財務?”
盛宣懷:“那當然,要不是有這麼大,我如何敢說對方是富可敵國的財主呢?”
實在唐法王在西藏就是這麼乾的,統統的法器都必須由他白叟家開光才靈,不然就是冒充偽劣產品,直接地征收了統統和尚的稅。管仲他白叟家才真是了不起啊,幾千年前就發明瞭把持財產征稅法(鹽業官營),而歐洲人的腦筋笨,對征稅貌似冇甚麼體例。
拿多少錢就得辦多少事,如果大清當局收了唐老闆的500萬歐元年貢,嘿嘿,那天然就能讓我們唐老闆的人大風雅方地在大清國活動了,敢跟大清國中心當局做買賣的大人物,你覺得好多的咩?
推杯換盞一番話舊以後,目前隻要販子身份的盛宣懷就向沈總理表白來意,有大土豪情願出高價買斷宗教事件辦理權,沈總理啞然發笑,另有如許的販子,他說:“那人不是失心瘋了吧?這類贏利體例也能想得出來?是不是太缺德了一點?”
沈總理開開打趣般說了一句:“我大清本年的稅收估計是7500萬歐元,莫非這位大富豪能夠幫我們變成8000萬歐元?如果是如許,那到不錯,我們的財務又回到冇有被溫莎侵害前的程度了。”
大清國的財務寬裕是人儘皆知的事情,盛宣懷這時給大清的財務部帶去能夠增收的好動靜,將梵刹的地產出售。大清國倒是想出售來著,但是題目是這些地產底子就不屬於大清國當局的。那是各位主持、方丈、聖僧的私產,名義上不是,實際上倒是各大“聖僧”的私有財產。因為主持享用統統大權嘛。
隻要敢往這方麵想,體例老是有的。直接向和尚征稅有違傳統不是題目,我們反過來想,和尚的支出是哪兒來的?當然是信徒們捐贈的,隻要把持這個捐贈的門路,直接向信徒埋冇式地課稅,那不就處理了?
按奸商盛宣懷的設法,把宗教辦理的政策製定權拿在手中,便能夠把統統的教徒肆意捏扁搓圓,要買千古名寺,非得用如許的狠招不成,既然大土豪敢想,就得敢做。
盛宣懷有點不美意義,說:“新開通的銀行,中國互市銀行,由一幫上海的販子合股的,小弟在此中也有點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