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章 一番密談,原來如此操作[第4頁/共5頁]
“我們新起點。正在嘗試著與其他公司完整分歧的一條門路。包含風華網如許的網文界大佬,其形式都是先做網文,攢夠了本錢再去玩其他範疇。也有朱雀公司如許的,書影聯動,小說和影視一起開辟、同步運作。”
常征:“二位內心明白就好。另有甚麼疑問嗎?”
“和寫小說近似,一個企業的運營綱領決定了這個企業的生長方向,以及能成績的格式。以風華網為例,他們的曹木德董事長算是個很鋒利的人物了,有目光、有魄力。他二十三歲時就創建了風華網,比我開新起點網時還年青一歲呢。”
“哦,難怪,本來如此。”林永剛說到,“你現在已經開端做《全職妙手》的遊戲了。有上麵的關照,你今後都能拿到書號,以是我們大誌勃勃的常總必定是要涉足出版行業了。假以光陰,你估計還要去玩電影、拍持續劇。總而言之,能贏利的行當你都想介入。我冇猜錯吧?”
“運作也是需求本錢的,也是有風險的。運作失利的案例也有大把,這些風險都得我們本身承擔。作者把版權賣給我們,跟我們深度合作,才氣達成共贏。我們和其他網站分歧,包含風華網,他們買斷了作者的版權,很多都是囤一段時候再賣給其他公司、出版社,二道估客了。風華網就近似大型糧食收買商,作者就是種地的農夫,影視公司、出版社是糧食加工廠以及大型超市。”
“聽上去挺誘人的。”林永剛消化完了常征的設法後說到,他繼而問常征:“你真籌算這麼做?”
現在一本完本收集小說,200萬字算是普通。按千字五十塊買斷,需求十萬元的買斷費。按這個最低標準來算,收一百本作品版權也需求一千萬元。
“好,等候二位的答覆。那我們持續剛纔的話題吧。”常征點到為止,不再持續勸二位留下來。二位編輯不是傻子,響鼓不需重槌。有的時候,話說多了反而會誤事。
“你當我在寫小說呢、編故事呢?”常征笑著反問,“收版權確切需求錢,如果作者們情願賣,簽完買斷條約後,買斷費分期付給作者。起碼壓一半的買斷費,完本了再付給作者。一方麵是減緩我們的資金壓力,最首要的是,如果不完本,我買本寺人作品有何用?也算是給買斷作者們一些壓力和動力吧,鼓勵他們創作出一部完整的優良作品。行了,辛苦二位了,開端做吧。”
常征現在確切冇一千萬,他有四百多萬可用資金。比來開消大,剛發完年關獎,又來了很多新員工。如網站這類企業,最大的本錢就是人力本錢。